同時,臺灣有關部門擬修法把道路安全講習改為由違規(guī)者自費,且若因酒駕吊銷駕照,酒駕者得經戒治機關治療才可重考駕照。
此外,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提案修法,將酒駕最低罰款提高至新臺幣4萬元,且不論車輛是否為駕駛人所有,均吊扣該車牌照三個月。民進黨“立委”陳曼麗則提案,司機酒駕,同車乘客也要罰1萬元。
接受“死亡”震撼教育
除了加重對酒駕者的懲罰,臺灣相關部門及組織也在討論是否應該通過讓肇事者接受沖擊感更強的震撼教育,讓他們對死亡有更直觀的認識。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xié)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酒駕者中不少人心存僥幸,認為自己可以安全回家,結果肇禍。過去道路安全講習都是坐在教室里面聽演講,根本就無感。“公路總局”已決定要讓酒駕者到創(chuàng)世基金會“看看植物人”,協(xié)會建議也讓酒駕累犯去殯儀館做生命教育,讓他們去協(xié)助清潔打掃,“近距離”和“大體”接觸。
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認為,未來在有家屬同意的前提下,酒駕肇事致死者,應親自去清洗受害者遺體,感受死者及家屬的痛。臺北殯葬管理處副處長施淑梨則表示,目前他們傾向在殯儀館開放悲傷輔導室、停棺室或是火化場等處理“大體”核心區(qū)范圍,供社會勞動人服務。勞動者以整理環(huán)境、拖地、掃地、擦桌椅或窗戶等清潔工作為主,不會影響“大體”清洗作業(yè)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