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信忠《我們臺灣這些年》
這是一個臺灣青年寫給13億大陸同胞的一封家書,主要講述了過去30年臺灣老百姓最真實的日常生活和悲喜人生。
20世紀80年代以后,社會慢慢開放。臺灣禁書的主流是“黨外”雜志,從《自由中國》《文星》,一直到《美麗島》《八十年代》,終于迎來第三波高潮。各個“黨外”派系紛紛推出自己的機關(guān)刊物,宣揚理念。

那時候,“黨外”雜志的水平相當高,而且內(nèi)容非常有趣,不僅僅是抗議而已,有時候會有一些介紹勞工、社會主義等“左派”思想的文章,也有很多是老外省人研究蔣家和國民黨歷史的一些內(nèi)容。而有“黨外”雜志,自然也有很多為了反制“黨外”人士言行的“反黨外雜志”,至于是誰支持的,就心照不宣了。另外還有些根本就是報道政壇內(nèi)幕小道消息的劣質(zhì)撈錢雜志。天降大雨一樣“嘩”一下來了,百花齊放,當局有點措手不及,抓不勝抓,這段時間,可說是警備總部最忙碌的時期,要一直到解嚴之后才稍稍平靜。
我第一次看到所謂的“黨外”雜志,是在家里的抽屜瞄到的。我一頁一頁翻,既震驚又痛苦,“政府”那么好,“黨外”這些人太壞了,專門攻擊“蔣總統(tǒng)”。我真的無法相信爸爸居然會去看這種反“政府”的東西,那時候有種人生觀就要崩塌,卻又還沒崩塌的感覺。可幻滅是成長的開始,沒隔多久,我就已經(jīng)幫忙去書店買“黨外”雜志了。
有一次和同學(xué)聊天,他說自己小時候幫忙買“黨外”雜志的經(jīng)歷:他都先跟老板偷偷說要“那個雜志”,這時候老板會很例行地問:“你知道小朋友不能看吧!”默默地點點頭,老板不從玲瑯滿目的雜志中找出來,反而從柜臺書桌下面拿出一個已經(jīng)用牛皮紙袋裝好的雜志遞過來。
可是,因為怕人看到,所以不能單買雜志,還要搭配一下其他東西,這時就可以趁機用爸爸的錢來買些彩色畫冊。為什么要小孩子去買呢?因為不太會被注意,小孩子也樂意去買。聽完之后,大家赫然發(fā)現(xiàn),小時候好像都有這樣被“利用”過的經(jīng)驗。

當年查禁“黨外”雜志的項目叫“春風(fēng)”,那時候,很多事警總已經(jīng)不敢再那么明目張膽了,可編輯們還是要跟警總玩捉迷藏,搞得好像是阿富汗山里的塔利班分子一樣。每一期,甚至都不知道在哪里印,連社長都不知道,整個雜志社只有一個人知道,就是負責監(jiān)印的人。各地的印刷廠都有代號,每個電話號碼都是代號,只有監(jiān)印的人看得懂,知道那代表些什么,好像在演諜戰(zhàn)片,神秘得很。
依照出版法,警總并無查扣“未出刊”書籍的權(quán)力,一本書要等裝訂好后才算正式出版,這樣才可以查禁。所以警總的人常常就守在印刷廠門口,書一裝訂好,就可以查扣。而為了反制警總,“黨外”雜志送印時,也會派人到印刷廠“監(jiān)印”,其實就是“護鏢”,警總來查扣雜志時,雙方常演出拉扯推擠叫罵對峙的場面,印刷廠變PK場,雙方都在搶書。
有些比較“敢”的警總?cè)藛T,就干脆便衣行動,直接沖進印刷廠,搶走未裝訂好的雜志、樣板和底稿,所以印刷廠也會多準備幾套版,如果這個廠的版被搶走了,還有其他印刷廠正在秘密地印著,這樣雜志即使被查禁,但市面上還是可以看到。又或者警匪片看得太多了,記好車牌,直接在高速公路上飛車攔截,搞得“黨外”雜志也要利用當時臺灣盛行的高速公路黑車來送書。
那時候的“黨外”雜志社門口,幾乎都有一個用來燒金紙的桶子,那可不是祈求平安用的,而是專門燒作者底稿用的。這些邀稿常都大有來頭,報社記者肯定都知道很多內(nèi)幕,可是外面報紙又不給登,于是就有不少記者在外面寫稿子,他們不想曝光,所以有的用筆名,為了不讓他們的真名和筆跡被認出來,因此要把底稿燒毀。還有那些印刷廠,印這些“黨外”雜志常常會被查扣,也賺不到什么錢,所以老板其實也是支持“黨外”的人士,有理想才能這樣搞。

畢竟警總?cè)肆σ矝]辦法一直負荷這越來越多的雜志,在多次交手后,兩方也有一定的默契存在。
常常警總也照例大張旗鼓地去查扣,私底下其他廠繼續(xù)印,他們就不管,有時候雙方也會談判講條件,各退一步,抽掉所謂“涉嫌煽動叛亂”的“不妥”詞句,或者說,如果預(yù)定發(fā)行10000本,通常會多印1000本給警總?cè)藛T查扣。他們只要向上面交差就好。因為不打不相識,偶爾還會出現(xiàn)與警總?cè)藛T混熟,雙方在動手前先敬煙,聊聊近況,展現(xiàn)出很有愛的溫馨場面???!你說做一個鷹犬容易嗎?人家也是人生父母養(yǎng)的鷹犬,還要會街頭干架,真是吃力不討好,慢慢地,查禁工作就交給地方警察去做。對于警察來說,抓雜志又不是他們的本職,還不如去抓嫖娼簡單,如此這般,警察在執(zhí)行這些工作時,常有些陽奉陰違。
這專案名稱取得也真夠好了,“春風(fēng)”,真的是春風(fēng)吹又生,“黨外”雜志就在不斷被禁又不斷借殼還魂的狀態(tài)中循環(huán)出現(xiàn)。
那十年,對于臺灣人來說是難忘的回憶,當初辦雜志的人,有人仕途平步青云,也有人下海經(jīng)商致富,當然也有人不得意,遂回家種田。還有一種人,為了堅持理念,生命永遠停留在那幾年。
解嚴前后,也是兩岸終于開始有接觸的時候,對于大陸出版的書籍,借著學(xué)校學(xué)術(shù)交流研究需要之名進口,警總對這種事也已經(jīng)是睜只眼閉只眼了。很多在臺灣上學(xué)的香港學(xué)生也專做這種掮客的生意,賺些零用錢花花。在大學(xué)圖書館里,以前大陸書跟禁書都會在“限閱”區(qū),也慢慢都移到一般分類里,本科生、研究生書架上有幾本大陸出版的學(xué)術(shù)書籍,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1991年5月初的某天清晨5點,在臺灣清華大學(xué),調(diào)查局人員趁著天剛亮,突破校園的層層保安機制,直接闖進學(xué)生宿舍押走了一位歷史專業(yè)研究生的同學(xué)。清晨時分,宿舍燈光突然大作,風(fēng)聲鶴唳又雞飛狗跳,嚇壞所有研究生宿舍里書架上有大陸書的學(xué)生,藏的藏,收的收,還有很多人干脆直接把書往窗外丟,白花花的紙片像雪一樣落地,學(xué)校的氣氛變得嚴肅緊張。過了兩天才知道,這次行動不是針對大陸書的,那這就還說得過去,要是學(xué)生手上有大陸學(xué)術(shù)書就被抓的話,那全臺灣文史科系都可以關(guān)門大吉了。
原來調(diào)查局認為這位歷史研究生參加叛亂組織,手上會有叛亂書籍,所以就決定抓他。這次偶發(fā)事件,卻意外引爆了轟轟烈烈的“廢除刑法一百條(思想叛亂罪)運動”,這是20世紀90年代臺灣走向民主化的最后一道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