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朱湛之地下工作經(jīng)驗豐富,機智靈活所以被中共中央華東局和總參謀部派往臺灣工作。圖為1950年6月10日16點30分,朱諶之在臺北馬場町被處死刑。
52年12月保密局大行動逮捕600多人
1950年3月26日,保密局又在臺灣中部山區(qū),破壞了“竹子坑武裝基地”,打死了四名地下黨,打傷近十名地下黨。1952年12月28日,又在臺北郊區(qū)破壞了“鹿窟武裝基地”,在當天的武裝攻擊行動中,保密局特務(wù)會同軍警,一共逮捕了六百多名共產(chǎn)黨嫌疑人。至此,抗戰(zhàn)后潛入臺灣發(fā)展的臺灣地下黨組織徹底覆滅。
由于朱湛之地下工作經(jīng)驗豐富,機智靈活所以被中共中央華東局和總參謀部派往臺灣工作。圖為1950年6月10日16點30分,朱諶之在臺北馬場町被處死刑。
保密局表現(xiàn)業(yè)余 地下黨某些人過于大意
幾十年過去了,對于臺灣工委的失敗,一般都把原因集中到兩個方面,一個是蔡孝乾的腐化墮落和叛變,一個是臺灣國民黨退守臺灣后能力的增強。但是如果我們細看歷史,就會發(fā)現(xiàn),實際原因并非如此。
如果說國民黨退守臺灣后,內(nèi)部凝聚力增強可以理解,但就破獲臺共案的表現(xiàn),能力方面確實問題多多,以愚蠢形容也不為過。不管蔡孝乾身份是否暴露,對于一個地下黨要犯嫌疑人,竟然能有機會一天內(nèi)兩次逃跑,保密局難逃愚蠢之名。
對于從蔡孝乾家中查獲的大量資料,不能及時處理和甄別,如果說吳石吳次長由于身份原因不能及時抓捕的話,那朱湛之居然有1個多月的時間沒有被抓,則足以說明保密局工作能力之低下。如果不是朱湛之拖延了返回的時間,結(jié)局則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