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民眾黨團昨日舉行相關記者會,“總召”黃國昌披露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運動健康科學系洪姓系主任霸凌學生、助理。
調查報告表示,該老師大聲吼叫、辱罵、恐嚇、威脅學生要解散社團,造成學生身心畏懼要進行心理輔導。由于被霸凌學生太多,社團干部找老師討論,竟然繼續(xù)遭到老師怒罵。
大家提出投訴以后,沒想到竟然又出現另一份“立意良善”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這位老師不是無故對學生為貶抑、排擠或欺負等行為”,怎么樣的“有故”可以對學生做這樣的事情?
黃國昌表示,報告稱4項霸凌條件全部都存在,但不完全符合,結論是霸凌不成立,這不是官官相護什么是官官相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