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臺灣媒體7月26日報道,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qū)民意代表時虛報助理酬金、詐領加班費,檢方依臺“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及4名助理起訴。26日,臺北地方法院判高虹安7年個4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11.6萬元(新臺幣,下同),于全部或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zhí)行沒收時,追征其價額。法院認定,4人總計詐領12.3萬元。

高虹安資料圖。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資料圖
高虹安26日宣布即刻退出臺灣民眾黨,對于判決將上訴到底。
臺當局內務主管部門表示,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自26日起生效,并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