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島內網友封為“助日代表”的謝長廷開始密集跑起島內行程。而近年來逐漸在政壇式微的謝系人馬也“煥發(fā)生機”,公開放話要推薦謝長廷擔任“大法官”。此舉遭到島內輿論強烈聲討。臺灣《聯合報》評論痛批,民進黨搶官搶位搶進司法部門,吃銅吃鐵吃到“大法官”,著實令人嘆為觀止。

要想搞明白為何謝長廷要搶“大法官”的位子,先得看看這一職務的獨特優(yōu)勢。
首先,“大法官”職權主要在于審理四類案件,包括解釋臺灣地區(qū)“憲制性”條例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正副領導人彈劾案、審理政黨違反“憲制性”條例解散案。對于不少涉及領導人的爭議案件,最終都需要“大法官”發(fā)揮“一錘定音”的作用。
其次,“大法官”不同于一般官員,即便更換執(zhí)政黨,其職位和任期也不會發(fā)生變化。
謝長廷這個“邊緣政客”,要搶一個即使民進黨2024敗選也不受影響的“大法官”,好處顯而易見。
一方面,這對謝長廷及其派系而言,是一張“保險牌”,能夠最大限度排除選舉結果干擾,達到“旱澇保收”的效果。但對即將投入選舉的賴清德而言,卻成為一張不信任投票。臺北市議員李彥秀指出,謝此舉是看衰賴清德選情,趕快找一個“任期保障”位置,起碼再干八年。
另一方面,民進黨執(zhí)政8年來為禍臺灣爭議不斷,臺灣地區(qū)領導人蔡英文本身更牽涉博士論文造假、疫苗黑箱采購等諸多案件。一旦民進黨敗選,這些舊案恐怕都有重提風險。若謝提前搶到“大法官”一職,不光可為民進黨諸多要角“保駕”,更會極大提升自己及派系影響力。
謝長廷的算盤打得噼啪作響,同樣響亮的還有社會輿論招呼到民進黨臉上的巴掌。“藍委”賴士葆以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陳菊為例,指陳菊“黨性堅定”,謝長廷與民進黨的淵源也極深厚,出任“大法官”不能夠超越黨派行使職權,就是陳菊出任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的2.0版。“藍委”曾銘宗批評,這種情況只有在民進黨派系分贓的情況下才會發(fā)生。
部分綠營人士批評聲浪甚至比藍營更加猛烈。前民進黨“立委”沈富雄認為,謝長廷“愛吃”到這種樣子,實在很丟臉。他指出,“大法官”的資歷,不是念京都大學或是考過司法官特考就可以,這不算。“大法官”應該都是在高等法院當過長年法官,在很多案子的解釋上頗有見解,這才可以。謝長廷也敢這樣做,不會不好意思?
同為前民進黨“立委”的郭正亮在政論節(jié)目中直指,謝長廷任“大法官”的人事案不會通過,不然賴清德就不用選了。郭正亮表示,謝長廷從政那么久,人家怎么會信任他在“大法官”上的獨立公正,這太異想天開了。他認為,謝長廷這是“政權末日”的后遺癥,因為“大法官”有任期保障,也許想趁民進黨在立法部門還多數的時候,看能不能撈到。
可能來自各方的批評讓謝長廷面子上掛不住,他日前在社交平臺發(fā)文“滅火”。文中公開請朋友不要再幫他發(fā)言或推薦他當“大法官”。他表示,此次返臺是要參加研討會和新書發(fā)表會等活動,不希望模糊焦點。
但問題是,把話題炒熱的人根本不是他的什么朋友,而是他自己的子弟兵和基金會。這完全是一出自導自演、“我推薦我自己”的爛戲碼。
更離譜的是,謝長廷一邊說著“不要”,一邊又分享了自己的相關證書照片,表示年輕時曾考上司法官特考第十期;他針對網友“小法官都沒當就想當大法官”的批評指出,大法官不是由法官升的,而且也可以自己推薦。言語間只看到明晃晃的“三個字”:“我想要”!
臺灣《聯合報》評論指出,民進黨的政治文化,從派系斗爭到搶官分贓,都不是什么新鮮事。尤其是派系之間卡位搶官、分贓派肥、踹攤喬事,什么都敢要,什么都敢拿;只有沒想到的,沒有不敢要的。文章諷刺,如果“大法官”作為民進黨當局的守護者,論資格、比條件,不只謝長廷、蘇貞昌可以,連涉貪的前領導人陳水扁也可以!
國民黨痛批,民進黨掌握“行政權”與“立法權”后,將手伸入選務機構、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獨立機關,弱化“考試權”,任命政治色彩很深的陳菊擔任“監(jiān)察院院長”,現在還意圖提名謝長廷擔任應公正客觀無偏私的“大法官”。民進黨將臺灣地區(qū)的“五權分治”整碗捧去,不演了,臺灣成為民進黨“家天下”。
謝長廷的“大法官夢”在輿論猛烈批評之下,恐怕已成泡沫;但這段荒謬鬧劇卻暴露出民進黨的“敗選焦慮”和“清算危機”。然而,打謝并不足以達成臺灣社會所呼吁的“司法公正”。若要保證客觀無私,“下架民進黨”才是最大前提。 【來源/海峽之聲微信 文/大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