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巿議員羅智強臉書貼文批評臺當局“駐日代表”謝長廷逼死涉外官員蘇啟誠,謝長廷提告求償100萬元新臺幣,一審敗訴后提上訴,二審日前開庭,羅智強出庭并聲請傳喚臺外事部門門主管吳釗燮作證。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庭末諭知9月27日開庭,當天傳喚(上訴人聲請)臺“駐日代表處”官員張瑞麟及臺灣日本關系協(xié)會秘書長郭仲熙出庭作證;是否傳喚吳釗燮作證部分,待合議庭評議后決定。
羅智強委任律師及謝長廷委任律師在庭上,就臺灣“監(jiān)察院”2019年所做“已故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調(diào)查報告,吳釗燮受“監(jiān)察委員”調(diào)查時陳述“駐日代表處”與各館處的權限,以及吳釗燮有無與謝長廷曾討論人事調(diào)動等爭辯;羅智強為此聲請傳喚吳釗燮出庭作證。
全案緣于,2018年9月臺風“燕子”侵襲日本,導致多名臺灣旅客滯留關西國際機場引發(fā)紛擾,同年9月13日“駐日本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輕生。
“駐日代表”謝長廷提告主張,蘇啟誠輕生后,羅智強在107年9月14日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張貼,“顢頇的是謝長廷,扛責推給常任文官,現(xiàn)在逼死一位處長”等言論后,同年12月21日再貼文提及,有關蘇啟誠輕生前所發(fā)生的事情及逼死蘇啟誠的就是謝長廷等言論。
謝長廷主張,羅智強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就以臉書貼文方式惡意指摘他逼死蘇啟誠,這些是不實言論,已侵害他的名譽權,導致他受有精神損害,因此提告求償新臺幣100萬元。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認定,言論內(nèi)容與公共利益有關,屬于善意發(fā)表適當評論,判謝長廷敗訴,羅智強免賠;謝長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