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高雄遠洋漁船“屏新101號”的大陸籍代理船長汪峰裕,8年前在印度洋公海海域作業(yè),涉下令射殺翻船落海的4名疑似海盜,當時的畫面曝光后,高雄地檢署清查出汪的身份并通緝,至今年8月22日他搭船抵達高雄后被捕,遭到羈押禁見,檢方昨依殺人罪嫌起訴。國民黨前副秘書長蔡正元20日在“臉書”發(fā)文,大嘆“把英雄當罪犯”、“臺灣司法要替海盜討公道”。

蔡正元表示,臺灣漁船“屏新101號”聘請大陸籍人士汪峰裕當船長,在印度洋捕魚時遇上海盜,船上剛好有武裝保安,汪峰裕下令開槍射殺海盜,保全了臺灣漁船上船員的安危。但是這位汪峰裕船長進入臺灣后,卻被臺灣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且以重罪羈押禁見,這是什么司法?

蔡正元說,如果這位船長汪峰裕是臺灣人,可能早已被“綠媒”拱為“英雄人物”,而且馬上可以選“立委”了。就是因為汪峰裕是大陸人,臺灣司法要替海盜討公道,司法人員該當何罪?

蔡正元還表示,當年他營救被索馬里海盜綁架的臺灣漁船,船長沈瑞章是臺灣人,有些船員來自大陸、菲律賓、越南,營救方案也有規(guī)劃,萬一談判不成或遭黑吃黑,準備好了武裝保鑣人員待命,就等他下令開槍射殺海盜,以武力救人。如果當時他下令槍殺海盜,臺灣的司法人員是不是也要羈押起訴蔡正元,替海盜討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