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民代收賄弊案,認為現(xiàn)任民代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民代兼“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涉嫌收賄但否認犯行,且有勾串、逃亡之虞,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被聲請羈押的五名現(xiàn)前任民代:蘇震清(民進黨)、廖國棟(國民黨)、徐永明(“時代力量”)、陳超明(國民黨)、趙正宇(無黨籍)
檢察官另聲押涉嫌行賄的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負責人李恒隆與涉嫌擔任“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jīng)理郭克銘;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等3人涉嫌收賄也遭聲押。
連同蘇震清等人在內(nèi),臺北地檢署一共聲押禁見10名被告,另12名被告交保,1人請回。

檢察人士指出,上次聲押現(xiàn)任民代還是2007年,如今一口氣聲押4名現(xiàn)任民代,應為史上第二例。
檢調(diào)調(diào)查,李恒隆、統(tǒng)領百貨總經(jīng)理翁華利涉嫌透過郭克銘等人,行賄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前民代陳唐山、徐永明數(shù)十萬至上千萬元(新臺幣,下同)不等金額,施壓臺經(jīng)濟部門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jīng)營權;趙正宇則涉嫌收賄,護航殯葬業(yè)者。
臺北地檢署7月31日由7名主任檢察官、27名檢察官帶隊,指揮調(diào)查局兵分65路搜索,約談63人到案,并在趙正宇家中查扣920萬元現(xiàn)金。
趙正宇、廖國棟1日被移送至北檢時,持衣物遮臉,未回答媒體詢問;陳超明、徐永明則表示,沒有收賄;蘇震清未做回應;李恒隆向媒體否認行賄民代,還表示自己是被害人,不需要行賄,與蘇震清的2000萬元是借貸關系。
臺北地檢署動員多名檢察官連夜偵訊,將蘇震清等23人列為被告,獲交保的主要被告與金額包括陳唐山50萬元,“時代力量”副秘書長林鈺杰10萬元,徐永明助理李承值5萬元,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10萬元,陽明山公園管理處長劉培東5萬元。
交保業(yè)者包括翁華利200萬元,李恒隆的姐姐李秀峰50萬元;涉嫌行賄趙正宇的殯葬業(yè)者鐘克信100萬元,殯葬業(yè)者陳明瀚30萬元。
檢察官訊問后認為,蘇震清等10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交付賄賂等重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jù)之虞,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并禁止接見通信。
“時代力量”火速停權徐永明 邱顯智代理黨主席
“時代力量”1日晚間表示,決策委員召開臨時決策委員會,會中決議即日起停止徐永明及副秘書長林鈺杰的職務,并推選“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為代理黨主席。
國民黨:法院若批準羈押 盡速停權黨籍民代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1日表示,若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將盡快召開考紀會將涉案的黨籍民代陳超明、廖國棟停權;但若未裁定羈押禁見,再看后續(xù)情形,若有涉違反黨紀,再做后續(xù)討論與處理。
國民黨立法機構黨團總召林為洲表示,尊重司法調(diào)查,毋枉毋縱,追查到底。
民進黨:視案情發(fā)展祭出最重停權以上處分
民進黨1日晚表示,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期待司法機關能盡速厘清事實,勿枉勿縱。
民進黨表示,黨內(nèi)廉政委員會同意盡速召開廉政會議,屆時將以最嚴厲的標準來檢視此案,并隨時視案情發(fā)展,再進一步做出最適當?shù)奶幏?,依?jù)廉政條例的規(guī)定,最重將可達成停權以上的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