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蛇集團涉入?在警察眼皮底下把人接走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此次是臺灣史上最大宗旅行團脫團事件。153人中,包括2018年12月21日1團23人入境、12月23日3團共130人入境。其中第一團一出機場就被其他人接走,臺灣導游也無法阻擋。而之后3團于23日入境后,于24日凌晨自飯店落跑129人,最后4團總計落跑152人,其中包括3位領隊也落跑,最后僅剩下一名真正領隊。
對此,臺灣旅行社方面表示,從機場到飯店就發(fā)現(xiàn)不對勁,發(fā)現(xiàn)一直有越南人和臺灣人在現(xiàn)場準備帶走這些旅行團團員,他們報警處理。但因為這些越南客都是“合法”入境,簽證有效期14天,當下并沒有做出“違規(guī)”事情,警方根本無能為力。而旅行社一發(fā)現(xiàn)有團員脫團,就只能依照規(guī)定進行通報。
臺灣旅行商業(yè)同業(yè)公會召集人李奇岳告訴導報記者,根據(jù)他多年來從事旅游業(yè)的經驗研判,此次事件是有人蛇集團進行掩護,而且是越南和臺灣的人蛇集團互相勾結。臺灣的導游當時已經報警了,但警察來了之后,也拿人蛇集團沒辦法,只能眼睜睜、活生生看著人蛇集團把人接走。“14天的簽證有效期,反而是一個保護傘,人蛇集團可以跟導游對嗆、跟警察對嗆,警察根本沒辦法抓他們。”
越南客去哪兒?男去工廠果園,女去色情行業(yè)
該事件引起轟動后,臺“移民署”和“警政署”共組專案小組追查,并祭出每名4000元(新臺幣,下同)的“檢舉獎金”。這152人中有老有少,最老的為62歲男性,最小的則是4歲女童,截至5日上午,共有42人到案,其余大部分仍是失聯(lián)狀態(tài)。
其中,3名落跑團員上月27日到中壢派出所投案,3人表示原打算以旅游名義到臺灣打工,當時看到其他團員陸續(xù)離開,才會跟著落跑。
上月28日,新北市專勤隊查獲5人,5人皆供稱“在越南報名時就知道要來臺脫團工作”。其中,兩名女子在三重區(qū)被查獲時,皆打扮艷麗,疑似準備外出工作;而兩名男子則是凌晨2時許,在三峽區(qū)的越南小吃店喝酒慶祝、準備開始上工的時候,被專勤隊逮捕的。這5人向專勤隊坦承,在越南看到廣告,號稱只要800到1200美元,就可以到臺灣賺錢,因此呼朋引伴來參加,有些人是在機場才認識的,到臺灣后各自結團暗夜脫逃。
這些越南游客脫團后去哪,臺灣網(wǎng)絡論壇“批踢踢實業(yè)坊”上有網(wǎng)友爆料稱,疑有脫逃的越南女性躲在色情場所當中。
李奇岳說,臺灣只要是有接越南團的旅行社,每個團大概都會遇到一兩個逃跑者,這個是常態(tài),只是這次太夸張才被爆出來。越南人脫團后,一般從事的工作,男生就是到工廠或果園、農場,女生則多從事色情行業(yè),如到按摩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