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國防部”到底要說幾個謊?在今年3月9日慶富案爆發(fā)前,“國防部”為解凍獵雷艦預算,發(fā)給臺“立法院”的函文,竟隱瞞已支付慶富第三期款24億(新臺幣,下同)的事實,誆稱這筆錢還在辦理請款,造假資料欺騙“立法院”。案發(fā)后,海軍于上月表示,獵雷艦24億已于去年撥付給慶富。而“國防部”這份造假的函文署名者,就是“國防部長”馮世寬。
對此,“藍委”馬文君證實,今年3月“國防部”就是拿著這份函文至“立院”進行解凍報告,并強調24億尚未撥款;直到10月,才突然對外說一、二、三期款都給了,“請問如果沒問題,為何要隱瞞?” 去年已付24億 誆稱“未給” 國民黨智庫“國安組”召集人林郁方強調,馮世寬作為“國防部長”,發(fā)給“立院”的函都敢造假,公然說謊,有必要下臺接受調查。同時,檢調應追查,若“國防部”在去年支付24億屬合法,為何要騙“立院”沒給錢?其中必有不法。 承攬獵雷艦的慶富造船,去年因工程落后,加上公司負責人3董1監(jiān)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都是0,疑有脫產(chǎn)嫌疑,朝野“立委”遂提案,凍結“國防部”對獵雷艦所編的部分預算3.8億。 未料,“國防部”為解凍預算,由馮世寬署名,在今年3月9日發(fā)出一份函文給“立院”,說明獵雷艦執(zhí)行進度。但如今,卻被發(fā)現(xiàn)內容涉及不實。 無視脫產(chǎn)警告 照挺慶富 林郁方指出,“國防部”早在去年12月16日將獵雷艦第三期款24億撥付慶富,但今年3月9日給“立院”的函文,竟寫“現(xiàn)慶富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完成首艦船殼脫模作業(yè),并經(jīng)海軍完成檢驗,符合第三期款支付要件,‘刻正辦理請款作業(yè)’”。這席話,簡單說就是“慶富還沒拿到24億”。 同時,該函文在“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2013至2017年預算編列暨執(zhí)行情形”說明中,同樣把第三期款24億余元,編為2017年的項目;并強調“海軍未能于2016年支付慶富公司第三期款(首艦船殼脫模),恐造成該公司財務困難”,明顯與事實有嚴重出入。 不僅如此,對于慶富負責人相繼出脫持股一事,盡管朝野“立委”、“立院”預算中心分別提出示警,但“國防部”在該函文無視警告,打包票稱“海軍已與本案專案律師研討,確認此舉并無影響該公司履行本案契約義務”。 “國防部”更說,“慶富公司已支付逾百億元以上,致肇生資金調度緊迫,風險程度恐高”,借此作為說服“立院”解凍的理由之一。
林郁方抨擊,從該函文可看出,“國防部”從頭到尾都在替慶富著想,就連明明已經(jīng)給對方24億,還要騙“立法院”沒給錢,借此強調慶富資金緊迫,要“立院”解凍預算,“馮世寬有必要為了欺騙‘立院’下臺,接受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