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布農(nóng)族獵人王光祿因違法持有獵槍“釋憲案”,“最高法院”認定有“違憲”之虞。王光祿28日獲悉后表示,“民進黨當局要我們傳承文化,又要抓我們,很矛盾”。律師團則期待有機會到“憲法”法庭辯論,一次解決少數(shù)民族獵槍和狩獵問題。
據(jù)報道,臺東縣海端鄉(xiāng)布農(nóng)族獵人王光祿持獵槍,射殺保育動物山羌等,遭判刑定讞,經(jīng)“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受理開庭調(diào)查后,28日認定本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并申請“釋憲”。
王光祿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情緒上并沒有多大起伏,以平常的口吻說,“打獵本來就是少數(shù)民族傳統(tǒng),民進黨當局一直要我們傳承文化,又要抓我們,是很矛盾的事情”。
王光祿說,他記得50年前常看到父親和長輩扛著獵槍在街上走,也不會被攔,現(xiàn)在“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要我們?nèi)绾蝹鞒形幕??后代誰敢傳承?
王光祿案辯護律師團陳采邑律師接受記者電話訪問,她說,“最高法院”針對非常上訴沒有駁回,也沒有自行無罪判決或發(fā)回,而是認為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這對王光祿個人來說,可能還要一段折磨,但是對全臺少數(shù)民族獵槍和狩獵案件,可以透過“釋憲”做一次全部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