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玉大勛章”(圖片來源:《聯(lián)合報》)
臺灣“立法院”的新會期22日正式開議,首日最主要的任務是忙著處理累積了一個暑假的“立委”提案,而這其中又見“去蔣”提案,包括“綠委”姚文智提案廢止“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但最為荒唐的還當屬“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不滿臺灣地區(qū)現(xiàn)行最高層級的“采玉大勛章”,是以蔣介石之母王采玉女士命名,提案修正“勛章條例”,主張改名。但他也許不記得,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陳水扁當年曾自頒這枚“采玉大勛章”,后來因為阿扁涉貪,該勛章還差一點被馬英九追回。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9月23日報道,臺灣地區(qū)現(xiàn)行的“勛章條例”規(guī)定,勛章分五種:“采玉大勛章”、“中山勛章”、“中正勛章”、“卿云勛章”、“景星勛章”。對于“采玉”大勛章,是用蔣中正之母“王采玉”命名,林昶佐質(zhì)疑:“她一生未曾在臺灣生活,為何以她來代表臺灣人民的最高象征?”
而除了“采玉大勛章”是以蔣介石之母命名,林昶佐還聲稱,“中山”、“中正”也都是以個人作為命名,“如此榮譽,應不宜以特定個人作為命名”,因此提案改名。結果上述提案22日都被國民黨“立院”黨團退回“程序委員會”,但由此可見,“去蔣”及“去孫”的情緒,仍是許多臺灣綠營“立委”魂縈夢系,必除之而后快。
根據(jù)現(xiàn)行臺灣地區(qū)的“勛章條例”,“采玉大勛章”是臺灣最高榮譽勛章,規(guī)定是“元首佩帶,得特贈友邦元首”。因此,從蔣中正、蔣經(jīng)國以來,幾乎每任臺灣領導人都會頒給自己一枚“采玉大勛章”。只是,從李登輝之后的民選領導人,幾乎沒見過在公開場合佩帶,人們只能在頒贈“友邦元首”的場合,一睹“最高榮譽勛章”的樣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