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21日訊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勞動局20日說,關于國民黨黨工未領薪水一事,將以最速件發(fā)函“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請其就相關問題釋疑,厘清爭議。
對于國民黨黨工領不到薪水一案,臺北市勞動局自10月5日接獲國民黨企業(yè)工會來函陳情國民黨積欠勞工9月份工資,隔天隨即發(fā)函,限期國民黨18日前給付工資。
國民黨在18日下午回函,臺北市勞動局在19日收件,國民黨陳述是因資金遭凍結,認為給付勞工工資應屬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法定義務”履行。
臺北市勞動局說,因該“條例”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管,將以最速件發(fā)函給該“委員會”,針對“法定義務”定義及對國民黨禁止處分財產情形,請其釋疑,以厘清爭議。若持續(xù)未給付工資,本于保護勞工立場,仍將依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