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以國際奧委會先后三次致函所宣明的立場,蔡當局將打錯算盤,并證明中華奧委會是正確的。當真相被揭露后,必會引發(fā)反彈,反而蔡當局是導致臺灣運動員喪失參加國際性賽事,及臺灣地區(qū)喪失國際能見度的最大罪人。畢竟,中華臺北隊近年在國際比賽上摘取了不少金牌,正是臺灣地區(qū)在國際活動空間中的最大亮點。倘連這個機會也喪失。不但是臺灣地區(qū)運動員參加國際性賽事的權力被剝奪,而且也是全體臺灣人民在國際組織活動中的又一個可供發(fā)揮的舞臺被抽掉。
蔡當局說,倘無法改名,可以使用“中華臺北”的原名繼續(xù)參賽。果然如此?《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公投案”通過后,“行政院”必須在三個月內(nèi),根據(jù)“公投案”的內(nèi)容擬定法案并提請“立法院”,“立法院”也必須在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公投題”就成為 “國家法律”,否則將構成“違憲”。中華臺北”能不改名嗎?
蔡當局又說,中華奧委會被除名后,可以新的名義重新申請入會。也是愚蠢無知,或是一廂情愿。國際奧委會前主席薩馬蘭奇,為了阻止自己家鄉(xiāng)鬧“獨立”,曾主導國際奧委執(zhí)委會通過決議,修改會章,今后不再接納非主權國家的奧委會入會。這就是“中國澳門奧委會”可以加入“亞洲奧委會”和“東亞奧委會”,卻一直未能加入國際奧委會的主要原因。中華奧委會被逐出國際奧委會后,無論是以甚么名稱,都不能再次申請入會,因為臺灣不是 “主權國家”。既然“中國澳門奧委會”連有中國奧委會加持,都不得其門而入;中華奧委會要想再次加入,即使是使用什么名義,都因臺灣不是“主權國家”而被拒于門外。何況,國際奧委會的大多數(shù)小國執(zhí)位,受中國奧委會的影響甚大,必會跟隨中國奧委會行動,臺灣當局要重新入會。“門都沒有”。性。
遺憾的是,直到如今,蔡當局仍然裝瘋賣傻,沒有將國際奧委會的來函宣諸于世,只是《聯(lián)合報》、《中國時報》和中央社有所報導。由于前兩家媒體的政治色彩鮮明,偏“獨”民眾未必會訂閱;而中央社是通訊社。除了其網(wǎng)絡可供公眾閱讀之外,主要是向媒體提供稿件,并非所有人都能看到。因而國際奧委會闡明的“正名公投”的嚴重性,并非所有人都可知道。除非是體育署等官方單位出面說明,但。但蔡當局卻繼續(xù)“死雞撐飯蓋”,因而“正名公投”可能會獲得通過。
不過,這并非沒有好處,“正名公投”獲得通過后,蔡當局才陷入災難,自吃苦果,這將能怪得了誰?
來源:新華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