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當局上臺前后,不只一次宣示要在兼顧個人隱私情況下全面開放相關資料,并借著“修法”、制定相關“法律”,讓真相對外公開,如此才能促進和解,“為黑歷史劃下句點”。從蔡當局的這番宣示可知,民進黨當局顯然認為目前“檔案局”或是“‘政府’信息公開法”的相關規(guī)定,已不符合其執(zhí)政理念與“轉型正義”價值,需要修改。
文章認為,撇開其后是否有無政治考量不談,館長吳密察所稱機密或個資文件需要逐件準駁,但其機密或個資的定義為何?已不止一次引發(fā)爭議,且相關法規(guī)并無明確定義,不能僅以“概念”作為嚴審理由。這種倒退萬步的作法,不僅與蔡英文宣示的要追求真相的立場相違背,也與當局有責維護人民知的權力上,完全背道而馳。
洪秀柱:非?;闹?心態(tài)可議
據臺灣《旺報》報道,國民黨主席洪秀柱30日上午受訪時針對此事表示,這個做法非?;闹?、走回頭路,違背世界潮流,“本來史料就是公器,開放才是正途。”
洪秀柱30日上午參加黨內“青年菁英共識營”前受訪表示,民進黨用“促進轉型正義”等說法,要求國民黨各個機構對黨史都要公開,提供檢視、調閱,必要時可以封存。為什么對自己的歷史反而不讓人家了解,尤其對港澳和大陸人民非常歧視,不給他們看,“這個心態(tài)可議,非常不恰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