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53年為榮獲“共和國英雄”稱號的志愿軍官兵授勛
1953年,朝鮮政府于“衛(wèi)國戰(zhàn)爭”前后,以共和國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的名義授予(或追授)彭德懷和楊根思、黃繼光、孫占元、楊連第、邱少云、伍先華、胡修道、楊育才、楊春增、李家發(fā)、許家朋12人授予“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英雄”稱號,并為他們頒發(fā)了“金星獎?wù)?rdquo;和一級國旗勛章,以表彰他們的功績。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為榮獲“共和國英雄”的志愿軍官兵授勛。
彭德懷:這個勛章應(yīng)該授給那些戰(zhàn)斗英雄!

 
1951年10月,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為紀(jì)念中國人民志愿軍入朝作戰(zhàn)一周年,特于23日“決定以一級國旗勛章授予中國人民志愿軍司令員彭德懷將軍,因為他在朝鮮人民反抗美帝國主義武裝侵略的戰(zhàn)爭中,以卓越的指揮藝術(shù),指揮英雄的中國人民志愿軍給予美國侵略者以殲滅性的打擊,給了朝鮮人民軍以莫大的幫助”。
但是,當(dāng)彭德懷的軍事秘書楊鳳安高興地將這一決定報告給他時,他卻當(dāng)即表示拒絕:“我有什么功勞值得授勛的,我不過在后方作了些具體工作,這個勛章應(yīng)該授給那些戰(zhàn)斗英雄,我哪能比得上他們的功勞大?”面對此情,志愿軍副司令員兼副政治委員鄧華、副司令員洪學(xué)智、參謀長解方態(tài)度十分明確:這是朝鮮政府的正式?jīng)Q定,彭司令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當(dāng)之無愧的,請彭司令還是慎重地接受為好。但是,彭德懷還是向中央軍委提出不愿接受勛章的意見,中央軍委復(fù)電命他尊重朝鮮政府的決定。
1951年10月25日晚,朝鮮政府代表團在志愿軍司令部駐地大礦洞內(nèi),舉行了隆重的授勛大會,金枓奉委員長代表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和政府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勛章——一級國旗勛章佩戴在彭德懷的胸前。(姜廷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