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總理斯科特·莫里森為澳大利亞的決定辯護說,他曾在6月告訴法國總統(tǒng)埃馬紐埃爾·馬克龍,關于“常規(guī)動力潛艇能力”是否滿足澳大利亞在“印度洋-太平洋地區(qū)”的戰(zhàn)略安全需求,存在“非?,F(xiàn)實的問題”。
然而,考慮到澳大利亞缺乏關鍵的基礎設施,選擇核路線并非沒有困難。
英國皇家三軍研究所的特雷弗·泰勒說:“所需的整個核基礎設施非常昂貴——例如人員、安全協(xié)議和泊船設施。”
核動力潛艇最大的好處是,它們能在水下停留更長時間,并會在更長時間里保持隱蔽。常規(guī)動力潛艇在航行較短距離后就會因為浮出水面而暴露行蹤。核動力潛艇攜帶的燃料足夠開展長達30年的行動,只需返回海港進行維護和接受補給。
目前尚不清楚堪培拉將選擇何種設計。不過,它可能基于英國航空航天系統(tǒng)公司建造的“機敏”級核潛艇,或者美國海軍的“弗吉尼亞”級核潛艇——由美國通用動力電船公司和紐波特紐斯造船公司建造。
關鍵問題之一將是英國和美國打算向澳大利亞提供多少靜音和聲吶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