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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wǎng)9月2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梁靜/文 楊靖/圖)一直以來,許多學校對每個班級選拔班委成員的依據(jù)要求并沒有明確的硬性規(guī)定。近日,當山東聊城一中學規(guī)定申請當學生干部必須“形象好,品學兼優(yōu),入學成績在本班30名之前”的消息引起了不少爭議。
在廈門各中學,班干部的選拔情況如何?“學習成績不在本班30名之前”的學生能當班干部嗎?家長和學生對此又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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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好是競選的重要條件
  目前,在廈門許多中學里,班委成員的選拔方式大致分為兩類,一是相對于起始年段,剛入學時,老師對學生并不了解,這時候,絕大多數(shù)班級的班委成員都由老師直接任命。
老師們坦言,在任命班委成員時,他們都有自己的一套選拔標準,大致包括學習成績較好、團結同學、熱愛集體、有組織能力和威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