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15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 “非常感謝所里真心為百姓辦實事,解除了我們彼此心里的小疙瘩,化干戈為玉帛!” 7日,陳某路遇劉坤江時激動地說道。
提起陳某與藍某兩家之事,還得從3月24日那天說起。當天下午4點半,漳浦縣司法局赤嶺司法所所長劉坤江突然接到藍某和陳某因宅基地問題而引發(fā)糾紛的110非警務分流案件。
受理此案件后,劉坤江立即組成調解專班介入此事,聯系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在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吵得不可開交,情緒異常激動。專班人員果斷制止雙方過激行為,并耐心勸導,安撫情緒。但是,雙方還是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為打破僵局,劉坤江腦筋一轉,提議:在桌上談兵說不清道不明,到現場察看情況才利于問題的解決。聽到此提議,大家覺得在理,于是所有在場人員立即前往糾紛現場。
經過察看和詢問得知,原來,陳某正在改建舊房,在改建前,雙方當事人就宅基地分界線已做了固定標志。然而,陳某挖地基時,置鄰居藍某多次的善意勸告于不顧,在地基打樁時超過原先雙方約定的地界,雙方就此產生激烈糾紛。更令藍某氣不過的是,陳某蓋二樓還想超空間建陽臺,藍某堅決反對,雙方為此發(fā)生更為激烈的爭執(zhí)。
來到糾紛現場的雙方當事人你一言我一語,說著說著,情緒變得激動起來,一度互不退讓,火藥味十足。為防止雙方當事人產生肢體上的沖突,專班人員分成兩組將雙方隔開,采取背靠背方式調解。一組做陳某的思想工作,讓陳某蓋二樓時,約定建陽臺不要超過界線。另一組做藍某的思想工作,通過擺事實、說道理和講法理等方式,以誠心打動藍某。經過5個多小時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專班意見,當場簽訂調解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至此,一件由土地引起的糾紛宣告成功化解。
“做調解,需耐心,問緣由,查起因;穩(wěn)情緒,莫鬧心,情理法,來講清;聽陳述,要細心,細節(jié)處,記在心;鄉(xiāng)侶間,本同心,和為貴,大愛心;小矛盾,莫粗心,早調處,都安心……”這個《調解三字經》是劉坤江在基層調解實踐中總結提煉的“調解法寶”。
據悉,年初至今,在他的帶領下,該所受理調解案件40起,其中書面成功調解10起,口頭成功調解30起,調解成功率100%。該所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踐行司法為民初心,靠《調解三字經》,在赤嶺畬族鄉(xiāng)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xiāng)”,不斷提高當地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洪錦城 方獻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