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名被告人到庭,其余8名被告人在看守所通過遠程視頻“線上”受審
臺海網(wǎng)7月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劉龍 通訊員 蔡雄斌 林凰英 藍陳圓 文/圖)近日,漳州市掃黑除惡相對集中管轄第二審判團隊(漳浦),在漳州中院第十六審判法庭,采用線上和線下相結(jié)合的方式,公開宣判被告人方某貞等1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及同案被告人方某欽、賴某魁尋釁滋事一案。
經(jīng)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被告人方某貞等10人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在云霄縣提供“時時彩”賭博網(wǎng)站的賬戶,和香港“六合彩”外圍彩供他人賭博非法獲利,從事高利放貸,將賭債部分轉(zhuǎn)化為高利借貸,還糾集人員非法討“債”,形成以被告人方某貞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方某源、方某非、方某輝為重要成員,被告人吳某慧、林某平、張某維、方某婷、朱某疇、郭某煌等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于2012年至2018年5月實施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誣告陷害、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方某貞等10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的行為,分別構(gòu)成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誣告陷害罪、妨害作證罪,同案被告人方某欽、賴某魁的行為均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方某貞等12人有期徒刑1年1個月至20年不等刑期,并對部分被告人并處罰金;責令被告人方某貞、方某非等退賠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繼續(xù)追繳違法所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