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9月28日訊 陳某放貸1萬元給楊某,楊某經(jīng)陳某催討拒不還款,陳某索性糾集他人拘禁楊某索債,不料索債不成反被抓。近日,龍海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捕陳某、江某。
2017年8月16日,楊某向陳某等人借款1萬元,約定日利息200元,每五天還一次。8月21日,陳某打電話向楊某索要利息及欠款,楊某拒不接電話,陳某又通過短信息等方式向楊某討要欠款,楊某均不回。氣急之下,當(dāng)日晚8時許,陳某糾集江某及其他兩個朋友一起,到楊某位于龍海市顏厝鎮(zhèn)動車站旁的理發(fā)店尋找楊某。
當(dāng)時,正在理發(fā)店睡覺的楊梅被陳某等人叫上轎車,并載至龍海市榜山鎮(zhèn)陳某等人所開的車行。楊某到車行后稱自己欠債過多沒錢還,陳某及江某對楊某扇打耳光逼楊某還錢,楊某只好打電話給其親戚求助幫其還錢,后陳某及江某等人又將楊某載至龍海市紫云公園逼楊某還債,楊某的母親打電話稱已借到六千元,可以先還部分欠債,陳某等人看此情況只好答應(yīng),于是與楊某的母親約定在理發(fā)店對面交接,正當(dāng)陳某、江某等人準(zhǔn)備收錢放人之時,被趕到的民警抓個正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