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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法律、規(guī)章和其他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關于同意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參加漳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的情況說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網下載中心下載”,請考生詳細閱讀填寫說明),否則取消報考資格。
以上有關辭職、辭退、現役、試用期、解除聘用關系等資格條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單位批準的時間為準,時間截止為2017年4月1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