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3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張韓豐 通訊員 真堅 滿榮)因銷售病死豬肉制品,黃某為了避免在運輸這些違法物品時暴露身份,便買了一部贓車用于運輸。結果,在運輸途中被警方懷疑查扣,違法行為暴露。
3月28日,經薌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黃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18000元。
2013年,黃某在明知是被盜車的情況下,以60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微型面包車,并將該車改裝后用以運輸病死豬肉制品。
2015年11月1日,黃某安排劉某某駕駛該貨車運載一車肉制品,準備開往廣東饒平縣。行駛至南靖縣靖城鎮(zhèn)珩坑村時,設卡的公安人員攔截后發(fā)現該車發(fā)動機被做了手腳,便將車扣下。經證實該車輛系被盜車輛。黃某因此被抓,同時牽出其售賣病死豬肉制品等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