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微博)10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楊艷娜 文/圖)面對法院的生效判決,明明有錢,卻賴賬不還。昨日,漳州市中級法院正式向全社會公布首批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共有106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zhí)行人被納入名單,包括87名個人和19個單位。
漳州市中級法院陳志福副院長表示,公布該名單,是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法律意義上的信用懲戒。這意味著這些“老賴”將被限制高消費行為,且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zhì)認定等方面同時受到限制。
最大的“老賴”賴賬5000多萬 從首批公布的106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上很容易發(fā)現(xiàn),未履行標的額竟然相差極為懸殊。未履行標的達到或超過1000萬元的有26個;達到或超過500萬元、低于1000萬元的,有44個;達到或超過100萬元、低于500萬元的,有22個;100萬元以下的有1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