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倉山區(qū)檢察院提起訴訟,倉山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一男子騙財騙色,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經法院查明,福州男子林某于2020年5月領證結婚?;楹髢H一個多月,他便以單身男子自居,通過交友軟件結識了吳女士。“交往”過程中,林某謊稱自己經商開公司,以需發(fā)放員工工資等事由騙取吳女士3萬余元。
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間,林某陸續(xù)通過相親、交友軟件結識并追求多名異性,在確認關系、取得對方信任后,以各種理由向多名異性借款,共計騙取9萬余元。
倉山法院經審理查明,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式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提醒:網戀交友需謹慎,不要輕信他人花言巧語隨意透露個人信息,涉及金錢往來一定要提高警惕,如遇詐騙切記保存相關證據(jù)材料,及時報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