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16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 福州的部分投資者,或能挽回自己以為“打水漂”的投資,哪怕?lián)p失發(fā)生在好幾年前。記者昨日從福州多家券商營業(yè)部獲悉,隨著“新證券法代表人訴訟試點第一案”啟動,陸續(xù)有福州投資者咨詢是否可以索賠。初步情況顯示,部分咨詢者符合條件,可進行訴訟登記,而且程序很簡單,維權成本很低。
4家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被起訴
“我的損失,能不能索賠?”昨日,福州大學教師劉先生前往福州五四路一家券商營業(yè)部咨詢。劉先生表示,他在2014年購買了江蘇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078,以下簡稱“澄星股份”)股票,在2016年賣出,虧損了1萬多元。盡管他注意到之后證監(jiān)會對該股啟動調(diào)查,但他認為就是自己投資失利,所以也沒有在意。
本周一,劉先生在媒體上看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公告,宣布對怡球資源(601388)、*ST輝豐(002496)、澄星股份(600078)、*ST藍豐(002513)4家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案采用代表人訴訟審理方式,同時召集在一定時間內(nèi)購買了上述股票的股民,根據(jù)公告要求前往該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登記。
劉先生說,他身邊就有不少朋友購買了上述4只股票,損失有多有少。所以,看到公告后,他們很想知道自己能否登記參與維權、手續(xù)會不會麻煩、獲賠的概率大不大。
符合條件股民可登記參與維權
對于福州投資者的這些疑問,昨日,福州多家券商營業(yè)部工作人員回應,建議投資者主動登記,因為此次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維權,否則會錯失索賠機會。
“以前投資者想維權,多是自己去起訴,非常麻煩,成本很高,所以大多不了了之。”福建中美律師事務所林律師告訴記者,而這次法院采用代表人訴訟審理方式,對一家公司成千上萬的起訴只需立一個案子審判,開啟了投資者零成本維權的新模式。以劉先生這樣的投資者為例,只要是在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12月23日間買入“澄星股份”股票,并且在2015年12月23日及以后因賣出該股票而產(chǎn)生虧損,或者因持續(xù)持有該股票而產(chǎn)生虧損,都可以登記訴訟,要求公司賠償。
另外3只股票登記訴訟的條件,可查看南京中院發(fā)布的公告。
林律師表示,投資者可以自行去法院登記,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理登記。自行登記很便捷,投資者可以通過南京中院網(wǎng)上訴訟平臺進行登記,也可以向法院郵寄材料登記。登記手續(xù)也非常簡單,投資者僅需提交身份證明材料、證券交易流水和訴訟請求,即可完成登記。上述4個案件的征集期均為30天,截止日為6月8日。
針對劉先生等投資者擔心的應訴操作問題,林律師表示,在代表人訴訟中,最關鍵的環(huán)節(jié)是代表人的選取。對這個問題,法院會靈活安排,投資者不必擔心。
昨日傍晚,劉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他和七八位投資者已準備好材料,正在考慮是選擇自行登記還是委托律師代理登記。他們也希望更多符合條件的福州投資者共同參與維權。
(福州晚報記者 江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