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加分說明
01
加分照顧政策僅適用于應屆畢業(yè)生。社會考生(往屆生)不享受政策照顧。
02
凡按政策享受多項照顧加分的考生,其照顧加分不能累加,僅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
03
根據(jù)《福州市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管理處罰規(guī)定》,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等手段取得中招照顧加分的,取消當年錄取資格。
04
2019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顧考生審核辦法的通知”另文公布。
◆ 凡已參加2019年福州市“非遺保護及緊缺專業(yè)”推免保送并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經(jīng)中考報名后由市中招辦直接投檔錄取,不再參加2019年中考。
◆ 省委、省政府引進人才子女照顧政策按照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 中招錄取通知書加蓋福州市中招辦錄取專用章后生效。
◆ 《2019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的解釋由福州市中招辦負責。
◆ 受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委托,平潭綜合實驗區(qū)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相關事宜由福州市中招辦根據(jù)《2019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代辦。
說明
1.細則中的“本地”對平潭的學生是指平潭綜合實驗區(qū)。
2.普高第一條投檔線切線辦法:平潭按平潭一中和福建省師范大學平潭附屬中學普通班向本地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75%劃定第一條投檔線。
3.普高最低投檔控制線、民辦普高體育藝術特色班最低控制線、五年制高職最低投檔控制線、中等職業(yè)學校最低投檔控制線等最低投檔控制線與福州市相同。
4.其他事項參照《2019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