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強監(jiān)管
進一步完善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機制,監(jiān)督招生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本地區(qū)幼兒園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保障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開展。各幼兒園應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
其他事項
1.各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工作原則上應在7月10日前完成,各民辦幼兒園的招生工作原則上于8月10日前完成。
2.幼兒園收費應按照物價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向社會公布收費事宜,實行亮證收費,并自覺接受物價、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嚴禁借招生收取贊助費、興趣小組費,嚴禁提前收費、一次性收費等行為。
3.加強招生服務工作,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以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穩(wěn)定,確保今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
1.2018年秋季鼓樓轄區(qū)參與派位招生公立幼兒園招生信息表
2.2018年秋季鼓樓轄區(qū)自主招生幼兒園招生信息表
附件一(點擊查看大圖)
| 備注:1、持有鼓樓區(qū)戶籍且年滿三周歲的適齡幼兒,可選擇以上10所幼兒園中的1所報名,申請參加隨機派位。 | ||||||||
| 2、請在工作時間內撥打電話咨詢。 |
附件二(點擊查看大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