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19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朱敏敏 通訊員 林惠榕)永泰一女子礙于親戚要求,辦理信用卡并轉(zhuǎn)借親戚使用。后親戚欠下約40萬巨款并失蹤,女子獨自承擔后果。近日,經(jīng)永泰檢察院提起公訴,當?shù)胤ㄔ阂孕庞每ㄔp騙罪依法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
2012年7月,親戚林某讓林某某幫忙,去銀行辦理一張信用卡,然后借其套現(xiàn),并承諾由其償還信用卡賬單。林某某于是辦理了一張額度為20萬的白金信用卡供林某使用。
2014年7月,林某某再次應(yīng)親戚林某要求,將該信用卡的額度提升至40萬,信用卡繼續(xù)由林某使用。兩個月后,林某致電林某某,說此卡已被刷卡套現(xiàn)40多萬元,現(xiàn)在她實在沒法還上卡賬,隨后失蹤。銀行工作人員多次催收,林某某均表示無力償還,拒不歸還欠款。
檢方介紹,林某某作為信用卡持卡人,在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仍然將信用卡借給他人惡意使用,應(yīng)對他人的惡意透支行為負直接責任,其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信用卡詐騙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