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2日訊 據(jù)泉州晚報-泉州通客戶端報道 12月11日凌晨4點多,一名20多歲的女子嵐嵐(化名)在泉州市區(qū)順濟橋旁金山公園附近欲跳江輕生。鯉城公安分局臨江派出所民警李東坡無懼危險,跳入距離岸邊十幾米的灘涂地深處救人,最深處的泥水已沒過了他的大腿根部。
凌晨4點多,臨江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線索稱,有一年輕女子在順濟橋附近欲輕生。民警李東坡與同事立即趕往順濟橋附近展開查找。
“因為不知道女子的確切位置,當時我們開著警車沿順濟橋方向尋找,隨后步行進入金山公園,沿著晉江河邊尋找。”李東坡告訴記者,在公園尋找時,他們遇到一名神情焦急的年輕男子,他們上前詢問發(fā)現(xiàn),該男子的女朋友就是嵐嵐,于是三人一起沿著河邊繼續(xù)搜尋。
不久后,他們在一片緊挨著河水的灘涂地上看到了嵐嵐,此時她半個身子已經(jīng)淹沒在灘涂地里。
“當時已經(jīng)開始漲潮,情況危險,一旦河水漲起來,將危及嵐嵐的生命。”李東坡說,他當機立斷解下隨身的警用裝備,交給一旁的同事保管,和嵐嵐男朋友一同走進灘涂地,淤泥越來越深,很快就漫到了兩人的大腿根部。
“由于淤泥太深,我的一雙鞋和一雙襪子在前行的過程中先后都掉了。”李東坡回憶,走到嵐嵐身邊時,可以看到她全身都濕透了,渾身都在發(fā)抖,情緒激動,臉上都是淚水,他一邊安慰女孩,一邊和其男友攙扶著女孩往岸邊走。上岸后,男友抱著哭泣的嵐嵐,拍著她的背不停勸慰。經(jīng)了解,嵐嵐因為與家人的一些矛盾,一時想不通才產(chǎn)生了輕生的念頭。
嵐嵐獲救后,李東坡不顧自己全身都是泥土,第一時間將她帶回派出所,并拿出一件大衣給她披上。
救人的民警李東坡渾身淤泥
嵐嵐的閨蜜帶著衣物趕來,在她的幫助下,嵐嵐換好了衣物。今天早上七點多,經(jīng)過大家的耐心勸導,嵐嵐的情緒趨于穩(wěn)定。臨走前,嵐嵐和其男友向民警表達感謝,李東坡笑著說:“這是我的職責所在,不用謝。”
(來源:泉州晚報-泉州通客戶端 記者:王麗虹 通訊員:許家徑 陳亞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