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標會”騙了132人
檢察院提醒:拒絕高息誘惑 遠離非法集資
臺海網(wǎng)6月30日訊 據(jù)泉州晚報報道 你要賺本息,其實人家連你的本金都要“吃掉”。辛辛苦苦賺的血汗錢,只因入了“會”,就沒了。昨日,泉州市洛江區(qū)檢察院公布一起非法集資案,132人受騙入了“標會”,涉案金額300多萬元。
案件 2年非法集資300多萬元
這起案件由洛江檢察院提起公訴。
據(jù)悉,2012年10月份至2014年10月份,被告人林某甲利用組織民間“標會”形式,采用假冒會員“杜杰”“杜山”等“會腳”標走會款的詐騙手段,先后誘使林某乙、林某丁等132名群眾“入會”,集資詐騙金額達337.7萬元。
案發(fā)后,該院以被告人林某甲涉嫌集資詐騙罪提起公訴。經(jīng)審理,洛江區(qū)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林某甲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部分財產(chǎn)30萬元。
無獨有偶,此前石獅法院也審理了一起類似的案件。
蔡某煌在2005年至2015年間,在石獅市的家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從事民間“標會”活動,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組織當?shù)厝罕?ldquo;入會”,非法吸收“入會款”。其中,2012年至2015年,共非法吸收39名群眾的“入會款”340萬余元,截至2015年12月“標會”倒閉,尚有208萬余元未能歸還。法院最終判處蔡某煌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記者了解到,以“標會”的幌子,實施詐騙的案件并不少見,一些不明就里的群眾紛紛“入會”,到頭來往往血本無歸。
揭秘 管理不規(guī)范??邮烊?/strong>
那么,什么是“標會”呢?
檢察官介紹,這種民間“互助會”俗稱“標會”,“標會”的發(fā)起組織者稱為“會頭”,普通會員稱為“會腳”。“標會”的組織過程是,“會頭”把“會腳”召集到一起,約定“標會”的本金規(guī)模和按期舉行時間,每次各繳一定數(shù)量的“會款”,輪流交由一個人使用。“會頭”優(yōu)先無償使用第一次會款,以后依不同方式確定次序,輪流交“會腳”使用,每個“會腳”都中標后完成一個周期。
然而,這種“標會”往往存在資金安全隱患。“會頭”一旦以追求高額利潤為目的,很容易落入陷阱,就像推倒了的多米諾骨牌一樣一個接一個轟然倒塌。我國法律并未明確民間“標會”的合法地位,缺乏具體法律約束的“標會”如果產(chǎn)生糾紛,受害人無法得到完全的保護。
透過相關案件可以看到,這種“標會”管理極不規(guī)范。“標會”主要是基于熟人之間的借貸,認為彼此相互了解,可以掌握借款人真實的情況,所以很多“標會”沒有對借款人進行相關的審核,更沒有配置風控審核、標準的催收團隊、擔保機制、風險保證金等保障機制,無法有效應對風險。一些不法分子借不到錢就會放出風聲,吹噓自己做大的投資項目,騙取信任,煽動群眾組會。通常不法分子自己“組會”,也“參會”,“參會”時往往通過“一會”參加多個“會腳”,連續(xù)高額競標得款的方式進行“吃會”,然后卷款而逃,其他“會腳”損失慘重,實際上已成為非法集資行為。
提醒 可能涉及兩種犯罪
檢察官介紹,“標會”可能涉及的犯罪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缎谭ā芬?guī)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二是集資詐騙罪?!缎谭ā芬?guī)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檢察官提醒,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拒絕“標會”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