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只是“拿了東西沒買單”
接到報警后,烏嶼邊防所民警迅速展開調查,發(fā)現(xiàn)當天該女子開著一輛奔馳車到中駿世界城。很快,民警查明該女子為湖北人王某,今年29歲,奔馳車為其名下所有。
8日,民警趕到王某的租房內將其抓獲,并在其租房內查獲被盜的香水、口紅和手表等物品。
王某交代,5日下午,她在中駿世界城逛了6家店,在其中3家店內偷了一瓶香奈兒香水、一支圣羅蘭口紅和一塊手表。面對民警的訊問,王某辯稱自己當時心情很不好,鬼迷心竅,本來不想拿的,但情非得已,她說只是“拿了東西沒買單”。
素有盜竊前科 再次被刑拘
在王某的住處,有一份《悔罪陳述書》,該陳述書為其于2017年10月13日向晉江市人民法院所寫,內文寫道:“有時觸犯法律是不經意的,或是僥幸的,并沒有主觀上的刻意加惡意。人生有些錯可以犯,有些錯不能。”“我原是在世俗的虛幻浮華中,漸漸迷失了真善美的品行,導致一步錯而步步錯,懇請審判長法外開恩,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
警方進一步查明,王某曾于2016年涉嫌盜竊,被晉江警方行政拘留3日;于2017年年底因盜竊罪,被晉江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
目前,王某涉嫌盜竊,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