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7日訊 據(jù)泉州晚報報道,5日,涉嫌詐騙的陳某原被惠安警方抓獲,此前,其通過微信添加李女士為好友,先是各種甜言蜜語哄李女士開心,而后在與李女士交往過程中編造各種理由向李女士借錢,短短2個月騙走李女士近8萬元。
去年11月的一天,家住惠安山霞鎮(zhèn)的李女士在微信上加了一個自稱“陳亞遠”的陌生男子,之后的幾天時間里,這個“陳亞遠”就經(jīng)常打電話對她噓寒問暖,并多次約她出去玩,漸漸地,李女士就跟“陳亞遠”進一步加深交往。
去年12月的一天,“陳亞遠”突然打電話給李女士說他在做一筆板材生意,想找李女士借5000元的運費,還答應李女士3天后就還給她。李女士沒有半點懷疑,就直接到銀行轉5000元給“陳亞遠”。而3天后,“陳亞遠”卻在微信上給李女士發(fā)了一張車窗玻璃被砸的照片,說他小車的車窗被砸了,放在車內的所有證件被偷了,暫時沒有辦法還李女士錢。李女士看著微信上的照片感覺像是那么一回事,也就相信了“陳亞遠”的說辭。
之后的一個多月時間里,“陳亞遠”又多次以做生意、入“會子”、還債、受傷和被公安機關關押等借口找李女士借錢,而沉浸在“陳亞遠”甜言蜜語中的李女士沒有懷疑,東挪西借又借給他7萬多元。
都說日久見人心,背負債務壓力的李女士逐漸發(fā)現(xiàn)“陳亞遠”每次打電話給她都是找她借錢,起了疑心的她在翻閱兩人聊天記錄時,發(fā)現(xiàn)今年1月26日那天,“陳亞遠”聲稱受傷住院發(fā)給她的一張照片居然是從網(wǎng)上下載的,感覺不對勁的李女士趕緊找人打聽“陳亞遠”的來歷,結果發(fā)現(xiàn)他就是一個混混,根本沒有正經(jīng)工作。意識到被騙的李女士這才到山霞派出所報案。
民警通過偵查發(fā)現(xiàn),“陳亞遠”真名叫陳某原(41歲,惠安崇武人),10多年前曾因搶奪罪被判刑處罰過,現(xiàn)在沒有正當工作四處晃蕩,居無定所。
到案后,陳某原承認了其詐騙李女士的犯罪事實。據(jù)其交代,其在與李女士交往的兩個月時間里,共詐騙了近8萬元,其將這些錢都用于賭博等花費上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原因涉嫌詐騙被惠安警方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