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機尺寸“縮水”、兒童香腸變質……
臺海網4月7日訊 據(jù)福州新聞網報道 4月6日,福建省消委會發(fā)布了2021年一季度福建省各級消委會受理投訴情況以及維權典型案例。
據(jù)悉,一季度福建省消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9028件,解決8310件,解決率92.05%。為消費者挽回損失1260.86萬元。其中,屬欺詐行為得到加倍賠償?shù)?8件,涉及金額1.74萬元;接待來訪、接受咨詢37899人次(因體制改革,本次統(tǒng)計不含寧德市消委會的投訴數(shù)據(jù))。
案例一:網購電視機尺寸“縮水” 失信商家退貨賠償
2021年2月17日,消費者劉先生在京東商城“美特氣電器專營店”看中了一款電視機。商家在商品網頁上標注電視機尺寸為50寸,劉先生還特意與商家客服進行溝通,詢問50寸電視長度為多少,客服明確表示該款50寸的電視機長度為97厘米。
于是,劉先生便支付了1219元,網上下單該款電視機。3月1日,劉先生收到了商家寄來的電視。拆開安裝后,他拿尺子測量,發(fā)現(xiàn)電視機長度竟然只有88厘米,與之前客服告知的尺寸差了近10厘米。
劉先生以為商家發(fā)錯貨,便聯(lián)系商家要求換貨,誰知商家卻告訴劉先生,沒有發(fā)錯貨,之前是客服搞錯了,對此愿意提供50元錢作為補償,或者由劉先生再支付600余元,才能幫他換成長度為97厘米的同款電視。面對尺寸大幅“縮水”的電視機和態(tài)度蠻橫的商家,劉先生無奈之下只好向消委會進行投訴。
該事件經莆田城廂區(qū)消委會東海分會工作人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消費者退回電視機,商家承擔電視機退回的運費,退還消費者購機費用1219元,并向消費者賠償2000元。
提醒:商家涉嫌欺詐 消費者可索賠
本案中,網店經營者對電視機產品尺寸進行虛假宣傳,導致消費者購買,涉嫌消費欺詐,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在消委會工作人員的耐心勸導下,網店經營者在網頁中對電視機進行了下架處理,并向消費者致歉,取得消費者原諒。
案例二:小孩吃了變質香腸 商家賠償1000元
2021年2月4日,消費者林女士致電莆田秀嶼區(qū)消委會反映,她花30元在秀嶼區(qū)一家名為“好寶寶”的孕嬰店內,購買了一份兒童香腸。
回到家后,她便將香腸給孩子食用。吃到一半時,她無意中發(fā)現(xiàn),香腸已經變質了。因為擔心孩子食用已經變質的香腸身體會有不適,林女士要求商家?guī)Ш⒆忧巴t(yī)院做個檢查,支付檢查費用并賠償1000元。雙方多次交涉未果,遂投訴請求消委會。
商家與廠家溝通聯(lián)系,初步斷定這是一起偶發(fā)事件,可能是產品包裝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最終經消委會工作人員調解,商家一次性補償消費者1000元。
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
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權利
按照《消法》第七條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本案商家所售兒童香腸,雖然未過保質期,但實際上已經發(fā)生肉質發(fā)黑變質的情況,消費者要求商家賠償合理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