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21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 19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龍海、清流、順昌、新羅、長汀、漳平、周寧、福鼎等地法院,分別對審理的共計11件58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這批案件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非法拘禁,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等罪名。通過集中宣判,在全省形成對黑惡勢力犯罪的強大震懾效應。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福建各地法院持續(xù)加大依法打擊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一審受理涉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案件180件1166人,一、二審判決65件457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罪犯共計136人。
針對司法實踐中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證據認定、定性把握、程序推進等難點問題,省高院加強與省公安廳、檢察院等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研究制定了涉黑惡犯罪案件證據收集指引、案件移送等8個規(guī)范性文件,厘清認識分歧、統(tǒng)一執(zhí)法尺度;及時組織全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項培訓,采取庭審觀摩、文件匯編、電話答疑等多樣形式加強業(yè)務指導,全面提升全省刑事審判人員的司法能力。
與此同時,全省各地法院迅速組建掃黑除惡專業(yè)合議庭,嚴格依法依規(guī)辦案,結合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繁簡分流、認罪認罰從寬等審判程序運用方面的探索實踐,集中優(yōu)勢力量辦理大案要案難案,確保辦案質量與辦案效率有機統(tǒng)一。
全省法院堅持以高質量的司法建議為紐帶,積極為社會管理薄弱環(huán)節(jié)堵漏建制提出意見建議,構建專項整治與系統(tǒng)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相統(tǒng)一的工作格局。截至9月底,全省各級法院共向有關職能部門移送黑惡線索746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