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 通訊員 王瓊云)男子為討60塊,大年三十持刀捅傷他人,2019年3月27日,南靖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了吳某。
據(jù)查,數(shù)年前吳某河向吳某要了數(shù)十株香蕉苗錢未給錢,價值約60元。2019年2月4日大年三十,吳某酒后到吳某河家討要60元,吳某河則稱吳某曾經(jīng)向其拿過豆苗應扣除20元,雙方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吵。
后吳某回到家越想越氣憤,便到香蕉園拿了一把短刀來到吳某河家。吳某上前捅了在客廳里的吳某河一刀,隨后對著吳某河的身體便是一頓亂砍亂刺,吳某河的父親、弟弟聞聲趕來,見狀便上前制止搶下吳某手中的刀。
經(jīng)鑒定,吳某河的頭部、面部、胸部等多處受傷,三處輕傷一級,一處輕傷二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