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1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李大榮)網約車平臺公司應設服務機構,同時禁止網約車巡游攬客。近日,《龍巖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實施。
導報記者從龍巖市交通局獲悉,今年5月,龍巖網約車進入“持證上崗”時代,目前已有520余人獲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其中有400本,是出租車駕駛員增發(fā)的證。
按照《辦法》,私家車可以依法申請轉為網約車。成為網約車后,車輛不得同時接入兩個及以上網約車平臺,并禁止網約車巡游攬客。
而網約車平臺公司,如果不在龍巖市行政區(qū)域,應在龍巖市設有相應的服務機構,作出行政決定的,可獲發(fā)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許可證,經營期限為4年。
在龍巖,成為“網約車”要求:7座及以下乘用車,車籍所在地為龍巖市,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且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投保承運人責任險,每個座位保險金額不低于40萬元/年。這些車輛的技術性能要符合“國標”,車輛行駛證首次注冊時間至申請之日不超過8年,車輛初次購置價格(裸車價格)應高于服務所在地巡游車新車價格。
普通市民如果要報考網約車駕駛員證,需向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符合以下條件: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未列入交通運輸部門不良記錄;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下一步,龍巖市交通局將加大執(zhí)法力度,一經發(fā)現違法行為,將按“非法客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