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劉小姐憋了一肚子火。今年初,她因為生意上的資金周轉需要,在深圳一家P2P辦理車輛抵押貸款,金額3萬元,月息1分6(1.6%),每月15日還款,這個月,因為各種原因,她逾期了3天,于是,自己的車子就在凌晨1點多的時候被P2P強行拖走了,并索要超過6000元的拖車費。
“拖車的當晚,跟我說要3000元,第二天就要6000元,這是什么價格啊,”劉小姐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這是自己第一次在P2P借貸,圖的就是對方放款快,沒想到卻給自己上了一課,“以后,就算銀行再麻煩,再慢,也要在銀行貸款。”她說。
事實上,作為民間借貸的一部分,P2P已經算是比較規(guī)范,并努力將借款的年化利率控制在24%(即月息2分)以下的司法保護區(qū),而對于那些超過24%甚至超過36%的民間借貸來說,一旦逾期發(fā)生,借款人所面對的情形將難以預估。
近一周來,“裸條”事件猶如一塊遮羞布,揭開了民間借貸領域最深的秘密,近日,本報記者采訪多位民間借貸領域的相關人士,揭秘民間借貸那些不為人知的“套路”。
陰陽合同之狠
長期以來,間接融資渠道占據我國整個社會融資規(guī)模的絕大部分,而在間接融資渠道中,民間借貸則一直蟄伏于其中,并成為那些被銀行等正規(guī)金融中介拒之門外的人們的主要選擇。
目前,司法解釋將民間借貸的利率定義為三個區(qū)間:第一是司法保護區(qū),年化利率在24%以下的民間借貸,法院予以司法保護;第二是無效區(qū),年化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超出部分法院將認定無效;第三是自然債務區(qū),即年化利率為24%至36%。
劉小姐告訴本報記者,她的車輛評估價為4萬元,貸款合同顯示為3萬元,而實際到賬金額僅為2.8萬元,也就是只有7成資金到手。
“這是民間借貸的慣例,”民間借貸人士張宇(化名)對本報記者說。張宇從民間融資過,借過高利貸,也被高利貸追債過,而后,他也成為了民間借貸的放貸人。
據張宇透露,通常5萬元以下的民間無抵押借款,借款人實際到賬金額僅為借款金額的8成半至7成左右,月息在8%~15%之間,但在借款合同中并不會標注實際借款利率,而是寫上司法保護的24%的利率(折合月息2%)。
“不僅如此,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客戶實際借款5萬元,那么合同中會寫上10萬元,這是一個慣例做法,如果客戶能夠正常還本付息,那么本利都會按照5萬元計算,而一旦客戶逾期,那么本利、罰息之類就會按照10萬元處理。”張宇說,這種陰陽合同也是民間借貸訴訟官司的麻煩之處。
“陰陽合同在民間借貸一直存在,除此以外,還有用‘消字筆’、‘空白合同’等手法制作借貸合同,當然這些是不良放貸人的手法。”廣東南方金融創(chuàng)新研究院秘書長徐北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另外,還有一些不良民間借貸人在債務到期時故意不通知債務人或者設置還款障礙,以達到多收利息、滯納金甚至侵吞抵質押品的現(xiàn)象,所以我們提醒債務人一定要尋找銀行或者有牌照的小貸公司貸款。”他說。
而對于民間借貸領域的有抵押貸款,則貸款利息要低于純信用類,月息在2%~2.5%的區(qū)間,基本相當于當鋪的貸款利息,但最高可以到月利15%。
在正常還本付息的情形下,債權人、債務人通常相安無事,好借好還,再借不難,而如果一旦涉及逾期乃至債務人無力償還,祥和的局面就會變得不可控。
“早些年,部分民間借貸的催收手法是很過激的,比如非法拘禁、潑紅油、恐嚇、逼迫親屬等,而后隨著公民自我保護意識的加強和國家法制環(huán)境的完善,如今民間借貸的解決方式越來越正規(guī)化,著力點也從催收逐步轉為化解。”從事民間債務處理業(yè)務的王先生對本報記者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