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剛退休的張大媽在鄰居王大爺?shù)耐扑]下,認識了自稱是某保險公司代理人的小李,小李介紹給張大媽一款保險理財產品,承諾該保險月息3%,年息高達36%,到期還能返還本金。王大爺拿出小李給他的保險單,張大媽看到保單有某某保險公司的印章,非常放心地將自己的養(yǎng)老存款20萬元通過轉款支付給了小李,第二天就拿到了保單。
前兩個月,張大媽如期拿到利息。第三個月,張大媽發(fā)現(xiàn)聯(lián)系不上小李,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自己兒子。張大媽兒子不信“天上還能掉餡餅”,馬上撥打了該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查詢保單,結果,客服告知無法查詢該保單。張大媽兒子立即報了警。
經警方調查,該保險代理人小李,偽造保險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單,利用熟人介紹,與多人簽訂保險合同,共從22位客戶處非法集資2000多萬。最終,小李因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判處罰金10萬元。
【平安產險廈門分公司溫馨提示】
消費者應加強警惕,在購買保險時要認清保險主體的資質,看清銷售人員身份,同時,要理性看待產品收益,辨別產品真?zhèn)?,切勿輕信銷售人員的說辭。
1、認清主體資質
看清所購買產品的發(fā)行機構是哪些機構,發(fā)現(xiàn)是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機構的,可撥打相關機構的客服電話咨詢,或登錄其官方網站查詢有關情況。
2、看清銷售人員身份
目前,保險公司大多禁止營銷員推銷基金、債券等非保險理財產品。營銷員推銷非保險理財產品,多是假借公司名義,為了謀取自身利益,產生糾紛后往往難以兌現(xiàn),建議客戶購買前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核實相關情況。
3、 辨別產品真?zhèn)?/p>
保險消費者要看清銷售產品是否真實、合法,產品是否獲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銷售的產品是否有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及簽章,是否出具正規(guī)的發(fā)票等繳款憑據(jù)。
4、關注收款賬戶
發(fā)行主體與收款機構賬戶應保持一致,若發(fā)現(xiàn)收款賬戶與簽訂合同的機構不一致尤其是收款賬戶的戶名為銷售人員或其他個人時,應提高警惕,謹慎劃款。
5、理性看待收益
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冷靜分析銷售人員推銷的“高額回報”投資項目,自覺抵制各種誘惑,避免上當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