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當庭還錢但不肯道歉
庭審中,銀行代理人表示,銀行方面希望與王先生達成和解,但很遺憾最終仍對簿公堂。他們非常希望修復和王先生的關系。
核算完利息之后,銀行代理人現(xiàn)場點錢,將從王先生借記卡賬戶劃扣走的60.92元本金、兩年多以來的利息13.02元及1元經(jīng)濟損失,共計74.94元當庭交給王先生。
還錢可以,但對于書面賠禮道歉一項,銀行方面卻不能同意。
“我根本不存在欠款事實,但銀行說我欠錢,把我告上法院,讓我還錢,這是污蔑和欺詐。”王先生質問銀行代理人:“你們收年費就是錯的,然后還從我其他賬戶里扣錢,還起訴我要錢,從始至終都是你們的問題,于情于理都應該賠禮道歉吧?”
銀行代理人說:“欠款在之前是存在的,起訴也是銀行依法行使正常權利,在審理過程中,我們發(fā)現(xiàn)了收取年費依據(jù)不充分,于是撤訴。在法律上不應承擔賠禮道歉的責任。”
按照銀行代理人的邏輯,不該計收年費是訴訟后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該撤訴也撤了,該退錢也退了。但是劃扣儲蓄賬戶時,還不知道計收年費有問題,當時欠了錢銀行就可以直接扣款。
“現(xiàn)在是司法活動,和普通老百姓(74.580, 0.13, 0.17%)之間道德上的賠禮道歉不同,法律上的道歉是有一定要件的。”銀行代理人堅持認為,此案的情況不適用賠禮道歉的相關規(guī)定。
“你們有道德嗎?”王先生氣得甩下一句話。
雙方對于賠禮道歉一事各執(zhí)己見,法庭宣布休庭,沒有當庭宣判。
銀行直接劃扣 約定是否合理
持卡人出現(xiàn)逾期欠款,銀行可以從持卡人在該行其他任何賬戶直接扣收的條款可能有些公眾并不清楚,事實上,這樣的約定并非該行一家獨有,可以說是銀行業(yè)的通行做法。
除該行外,記者又查詢了十家銀行的信用卡章程及領用合約,發(fā)現(xiàn)都有直接扣收的相關條款,只不過行文有所不同。有1家銀行直接標明銀行有權扣收;7家銀行則約定持卡人“授權”或“同意”銀行直接扣收;另外兩家銀行對直接劃扣的措辭是“行使擔保物權”或“抵銷權”。
銀行依照合約從持卡人其他賬戶直接扣收償還欠款究竟是否合理呢?
雖然自己在領用合約上簽了字,但王先生還是覺得銀行不經(jīng)司法程序就扣款存在隱患。正如他的案子,銀行錯收了他的信用卡年費,而且又劃扣他的合法財產(chǎn)用于償還銀行本不該要的錢?! 》▽W博士后、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合同法專業(yè)委員會主任李學輝律師告訴記者,持卡人簽署領用合約申領信用卡,那么“直接扣收”就是銀行與持卡人協(xié)商一致的結果,沒有違反效力性強制性法律行政法規(guī),應當屬于有效條款。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當事人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斷者。只要合同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存在無效合同情形,對當事人就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持卡人在領用信用卡時,已經(jīng)明知逾期付款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銀行按照約定直接扣收具有合同依據(jù)。當然,如果存在霸王條款、顯失公平等情形,國家法律就會干預這些不正常的法律關系,則另當別論。
“有權查詢、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機關是司法機關和行政執(zhí)法機關,銀行不應使用約定的方式來取得該項權利。除非是從簽署了自動還款協(xié)議的關聯(lián)賬戶扣款。如果允許銀行‘直接扣收’,意味著銀行可以排除司法管轄,直接凍結、劃扣消費者的款項而不經(jīng)審判。”王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