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鍾書與楊絳
楊絳《楊絳生平與創(chuàng)作大事記》第四版:“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寫信給中華書局總編輯李巖同志、副總編輯徐俊同志,要求歸還錢鍾書《管錐編》原稿,因我已承諾將此原稿捐贈國家博物館。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收到中華書局二月二日的信,通報錢鍾書《管錐編》原稿清查情況,稱:一、經(jīng)過細致清查,至今尚未發(fā)現(xiàn)《管錐編》原稿;二、《管錐編》出版已二十多年,原責編周振甫也已去世多年,此稿原始狀態(tài),編輯排校細節(jié)及書稿流向等,大家普遍記憶不詳;三、書局將本著認真負責態(tài)度,繼續(xù)關(guān)注此事,利用一切機會追查此稿的下落。”數(shù)年后:“二〇一一年一月末,賈慶林同志來看望,問我有什么事他可以幫忙。我于是談了請中華書局歸還錢鍾書《管錐編》原稿無結(jié)果一事,我原已允捐贈國家博物館收藏。之后得知賈慶林同志托付中國出版集團幫助追索。五月二十七日,鍾書外甥女、全國政協(xié)委員石定果來,轉(zhuǎn)告了全國政協(xié)要中國出版集團幫助查找《管錐編》手稿的情況。得見中華書局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關(guān)于此事寫給中國出版集團總裁聶震寧的報告,內(nèi)容與該書局二〇〇七年寫給我的信相同,附有傅璇琮等四人的文字說明。曾看過校樣的馬蓉寫道:‘記憶所及,《管錐編》的稿子是錢鍾書先生親自書寫的,非常清晰整齊。其中外文部分有手寫也有打字。似乎用的是十六開的小稿紙。’全國政協(xié)領(lǐng)導批示:請繼續(xù)查找,說明情況。即使最后真找不到了,也要說清楚,究竟是哪個環(huán)節(jié),什么人的責任。我請石定果代向賈慶林同志和全國政協(xié)感謝給予的幫助,并以書面形式作了若干補充說明供領(lǐng)導參考。”以后再無下文———大記事止于撰者大去前兩年。
欒貴明《錢鍾書和楊絳的兩則故事》:“被錢鍾書稱作《管錐編》‘追補’的《管錐編增訂》正在暗地里進行。錢先生設(shè)想許多方案,看看怎能躲開編輯耳目,追回被刪內(nèi)容。任務(wù)很繁重,繁重點在于必須查清被刪原因,絕不能把確有問題的內(nèi)容再補回去。錢先生管這叫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甚至‘比寫新稿更難’。尤其讓人不解者,為什么不允許作者再使用原稿?”好弄玄,好綽趣?!豆苠F編》是“私貨”,《管錐編增訂》當然也得“在暗地里進行”。莫非“被刪”者“繁”?而錢先生只道論《高唐賦》“云雨”一則遭刊落(“周君振甫審閱時,恐滋物議,命余刪去。余以所考論頗能窮源發(fā)覆,未忍拋擲,錄存?zhèn)淙f一他年拾遺補闕焉”)。“不許用原稿”,莫非稿本早落“暗地”?欒貴明好像“不解”作者早把手稿備份(B ackup)了(錢先生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復(fù)劉世南書:“近著一編,已付中華書局。排印前,先將稿本復(fù)制,以當副墨而代鈔胥”)。聽說欒貴明“現(xiàn)在正寫《大書出世》”,準好看。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北京商報》發(fā)表丁茜《潘家園書市探奇》,中云:“潘家園商戶賈先生見過不少奇貨:錢鍾書《管錐編》手稿,一九九七年視廢品一般流出中華書局。”骨董賈經(jīng)手,不識誰何收藏家得手。茍為楊絳知,她會怎樣反應(yīng)呢?是協(xié)商,還是法律訴訟?《管錐編》出版不久,舊友吳忠匡書稿為中華書局淪亡,錢默存只會申申惡詈:“大稿為某公玩忽遺失,駭怒不已。此等人身名稍泰,便忘卻寒士辛苦,輕心易念,師承楊氏為我之學。無間地獄之設(shè),亦為若輩也!”
楊絳初以為“公家只是個抽象的詞兒”,所以“感謝商務(wù)印書館愿將錢鍾書的全部手稿掃描印行,保留著手稿原貌,公之于眾。我相信公之于眾是最妥善的保存”。末期則“能隨著時代的巨輪一同滾向前去”,謂“我們國家是最好的,現(xiàn)在一切都很好”,還“對國家博物館進行了長達十五年的考察”,“將此原稿捐贈國家博物館”成了“最妥善的保存”。侯門一入深似海,倒不如隨緣流落小民家。也許要在收藏家、古董販和專家學者通力合作的幾百年后、幾萬里外,《管錐編》手稿會被“公之于眾”,稍微減少人間世的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