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這就意味著,檔案文獻留存較多的乾隆朝文字獄案就有69個。乾隆是中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從1735年到1796年,名義在位61年(另有兩年雖然退位但仍掌實權),每年發(fā)生的案件平均超過了兩起,其中一些年份竟有六七起。除了乾隆朝,《清朝文字獄》列舉的文字獄,在順治朝為6宗,康熙朝13宗,雍正朝20宗,嘉慶朝1宗,光緒朝1宗。加起來,見于文獻的清朝文字獄約為180宗。

乾隆 資料圖
本文摘自:人民網,作者:洪振快,原題:揭秘:文字獄:皇權專制主義無法無天的典型象征
清朝文字獄的興起旨在震懾反清勢力,維護清政府封建統治,其特征是:罪狀由權力人物對文字的歪曲解釋而起,證據也由權力人物對文字的歪曲解釋而成。清王朝的歷史中,順治、康熙時期的“文字獄”還只是個別現象,到五任帝雍正在位時則成為一種暴虐的“制度”。在文字獄浪潮中,表現最為癲狂的人物剛是乾隆皇帝。
清道光五年(1825)冬,龔自珍寫了一首《詠史》詩,其中有一句“避席畏聞文字獄”。大意是,友朋聚會,本可無拘無束、暢所欲言,但席間有人談到文字獄,因不忍聽、不敢聽,只好退席,落荒而逃。文字獄的恐怖可見一斑。龔自珍寫這句詩之前的100多年,是中國歷史上文字獄最慘酷的時期,盡管道光年間情況已大有改觀,但讀書人還是談“文”色變,心膽俱寒。
所謂文字獄,也稱文禍、筆禍,都是因文罹禍,因文字而遭牢獄之災。但如果仔細考究,文字獄的“文字”可謂千奇百怪,無奇不有。
最常見的“文字”是詩,此類冤案也稱“詩案”、“詩禍”。歷史上最有名的詩案,當屬“烏臺詩案”,主角是北宋大文豪蘇軾。蘇軾對王安石的改革有看法,在詩里發(fā)了點牢騷,結果被那些想拍王安石馬屁的“新進”御史們嗅出對改革不滿的意思,被認為“包藏禍心,誹謗謾罵”,于是被捉到“烏臺”。蘇軾最終在監(jiān)獄里關了四個月后被貶謫到遠離政治中心的黃州,這還是皇帝沒有輕信那些想置他于死地的人,從輕發(fā)落了。清代許多文字獄就是此類“詩案”,如康熙五十一年(1712)陳鵬年“重游虎丘”詩案、雍正四年(1726)錢名世以詩諂附年羹堯案、乾隆二十年(1755)胡中藻《堅磨生詩鈔》案,等等。
其次常見的“文字”是文章。文章匯集成書,就是文集。因文集、專著中某一篇文章或幾篇文章而遭遇文字獄,在清代不勝枚舉,其中比較著名的案例是康熙后期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戴名世是安徽桐城人,是當時的著名學者、作家,史學、文學的成就都很大。他的學生尤云鶚把自己抄錄的戴名世所寫古文百余篇匯集成書,取名《南山集偶抄》(即《南山集》),刊刻出版,大受歡迎??滴跷迨辏?711年),左都御史(相當于現在的監(jiān)察部部長)趙申喬彈劾戴名世。刑部官員從《南山集》中找到一些“罪證”,包括文集所錄一封戴名世給弟子的信中講到應該承認南明弘光、隆武、永歷三個政權,這自然觸犯了滿清政權的正統性,屬于大逆不道。該案牽連人數達300人之多,戴名世的所有著作被列為禁書,全部燒毀。
另一種比較容易惹禍的“文字”是史書,此類案件也稱為“史案”、“史禍”、“史獄”。歷史上較早的比較典型的“史案”是北魏的崔浩在寫北魏拓跋氏開國史時,揭露其野蠻殺戮行徑,結果被認為“暴揚國惡”,其本人及姻親皆被夷滅五族。清代的著名文字獄中,康熙年間的莊氏《明史》案即是因修史書而起。
莊氏是浙江湖州南潯的富豪。莊家公子莊廷鑨早年好學,但不幸因病而雙目失明。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論證厄運有時反而能磨煉意志、成就人生時列舉很多例子,其中一個是“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失明的莊廷鑨立志學習左丘,也要修一部能夠名垂青史的史書。剛好南潯有位明代天啟年間當過內閣首輔的學者朱國禎寫有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稿,而朱家后人愿意將書稿賣給莊家。于是莊家出錢,遍請江浙知名學者,組成一個修史班底,在朱國禎書稿的基礎上充實提高,修成后取名《明史輯略》刻印出版。為了擴大影響,還未經同意將當時的文化名人查繼佐等列入主編(“參訂”)名單。出版后傳播開來,有人買到書后發(fā)現里邊有“悖逆之詞”,主要是滿清入關以前的事,書里面的態(tài)度還是站在已經亡國的明王朝一邊。因為莊家有錢,于是有人要挾要去告發(fā)以勒索錢財。這樣的事情發(fā)生了好幾次,都被莊家用錢擺平。浙江的各級官吏被莊家用錢堵住嘴巴,告發(fā)的人看在浙江無法達到敲詐的目的,就跑到北京告狀。事情鬧到中央,立即引起重視,案子越審越大,最終成為彌天大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