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徐匯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jiān)徐處〔2022〕042021001641號)。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違反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上海市徐匯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決定對其處以罰款2萬元。

經查明:當事人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徐匯區(qū)蒲匯塘路118號一層A區(qū)100號四層至十二層,以“禧玥酒店”為店招,對外經營酒店住宿業(yè)務。2021年11月9日我局到位于徐匯區(qū)蒲匯塘路118號一層A區(qū)100號四層至十二層的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監(jiān)督檢查,查見當事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述許可證的經營項目為自制飲品制售,經營場所為蒲匯塘路118號一層A區(qū)?,F(xiàn)場在該單位2樓區(qū)域 查見當事人裝修并設置廚房、就餐區(qū),面積約125平方米,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9日,當事人對入住客人提供了早餐服務。又查,當事人提供的餐飲服務費用是包含在房費里的,不再單獨收費,餐費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當事人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提供餐飲服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處理如下:罰款人民幣2萬元整。
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為漢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漢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為CHINA LODGING HOLDINGS(HK) LIMITED全資子公司。
華住集團官網顯示,禧玥酒店為集團旗下全新高檔樸適酒店品牌。華住運營的酒店品牌包括高端市場的美爵、禧玥、花間堂,中端市場的諾富特、美居、漫心、全季、桔子水晶、桔子精選、CitiGO、星程、宜必思尚品,以及大眾市場的宜必思、漢庭優(yōu)佳、漢庭、怡萊、海友等知名酒店品牌,集團在全國400多座城市,運營4000多家酒店。2010年,華住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2020年9月,華住在香港聯(lián)交所主板實現(xiàn)二次上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為所取得的款項。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以下為原文:
上海市徐匯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jiān)徐處〔2022〕042021001641號
經營者名稱: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04MA1FR93G4B
法定代表人:商永和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qū)蒲匯塘路118號一層A區(qū)、100號四層至十二層
經營范圍:住宿,酒店管理,物業(yè)管理,日用百貨零售,會務服務,餐飲服務?!疽婪毥浥鷾实捻椖?,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查明:當事人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徐匯區(qū)蒲匯塘路118號一層 A 區(qū)100號四層至十二層,以“禧玥酒店”為店招,對外經營酒店住宿業(yè)務。2021年11月9日我局到位于徐匯區(qū)蒲匯塘路118號一層A區(qū)100號四層至十二層的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監(jiān)督檢查,查見當事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述許可證的經營項目為自制 飲品制售,經營場所為蒲匯塘路118號一層A區(qū)?,F(xiàn)場在該單位2樓區(qū)域 查見當事人裝修并設置廚房、就餐區(qū),面積約125平方米,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9日,當事人對入住客人提供了早餐服務。
又查,當事人提供的餐飲服務費用是包含在房費里的,不再單獨收費,餐費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以上事實,有以下主要證據(jù)證明:現(xiàn)場檢查筆錄、照片、詢問筆錄及相關書證等。
我局于2022年1月6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滬市監(jiān)徐罰告〔2021〕042021001641號),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事實、依據(jù)、處罰內容和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證、陳述、申辯的意見。
當事人上海匯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提供餐飲服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處理如下:
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款貳萬元交至 本市工商銀行或者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我局可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當事人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 向上海市徐匯區(qū)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我局將依法向社會公示本處罰信息。
上海市徐匯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印章)
2022年03月09日
(來源: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