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 王少華
當下,春招市場熱度升溫,求職應聘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然而在招聘市場中,各類亂象仍層出不窮,比如一些“招轉培”陷阱。“本來去應聘的,卻被騙花錢培訓了。培訓結束后根本沒有給我們安排工作崗位。”近日,去年本科畢業(yè)的大學生林欣(化名)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記者調查發(fā)現,求職過程中,一些用人單位或培訓機構,打著招聘的旗號,要求求職者自費參加他們指定的崗前培訓以提升技能。不少求職者支付不菲的培訓費甚至不惜貸款,最后發(fā)現竹籃打水一場空。(3月6日《法治日報》)
□黃齊超
用人單位進行免費的職前培訓,這本是職場常態(tài)。然而,“招轉培”套路并非如此,它是以入職培訓為幌子,忽悠應聘者先進行自費培訓,讓求職者進入“套路貸”的陷阱。這些公司名義上是用人單位,其實卻是騙人單位。
而讓人尤為郁悶的是,一些利益受損的求職者如果想依法通過民事訴訟主張權利,則現實難度不小。這是因為,狼狽為奸的培訓機構與招聘單位往往把法律法規(guī)研究透徹;甚至,他們還聘請了法律顧問,讓自己的行為明明是詐騙,卻又從表面上避開法律的具體條文,非常容易造成了監(jiān)管部門不明、懲罰法規(guī)不精準的窘境,導致職能部門難以依法懲戒。
從流程看,有些時候似乎就是如此。招聘公司證照齊全、資質合規(guī),他們招聘職員不違法吧?培訓機構的手續(xù)完備,依規(guī)開展職業(yè)培訓,也不違法違規(guī)吧?自愿借款,沒有強迫交易,第三方金融借貸平臺大概也不存在違法違規(guī)之處。而從勞動保護來說,自費培訓的求職者沒有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協議,他們的身份僅是學員,就算產生糾紛,適用的監(jiān)管部門和相應條文,也可能存在爭議。
現在相關方面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讓求職者尤其是剛畢業(yè)的大學生警惕“招轉培”套路,這當然是應該的,也可以降低他們上當受騙的概率。但是,警示教育終究不是治本之策。所以,我們有必要從法律法規(guī)的層面找補,盡快出臺相關治理措施,精準約束“招轉培”,才能釜底抽薪治理這一亂象。
特別是,現在春季招聘市場正在如火如荼中,無數求職者可能被忽悠進局,更有眾多騙子垂涎三尺,等著數錢。我們的行動一定要快,千萬不要等騙子賺完一波,準備轉向下一個套路的時候才祭出應有的規(guī)范和治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