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之如
近日,江蘇省鹽城技師學院學生反映,學校強迫學生到指定工廠實習,否則就不給發(fā)畢業(yè)證。記者調查發(fā)現,這所全國首批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存在《職業(yè)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guī)定》中明令禁止的問題,涉嫌賺取實習學生的“人頭費”。(5月6日央廣網)
報道說,進廠實習的這些“剛滿18歲的學生,被要求從早上八點工作到晚上八點,和社會工干一樣的活,一樣的工作時長,卻只能拿到社會工一半的收入”。而且這里的問題還不光是工作累、薪酬少,尤其令人想不通的是“學院安排的實習崗位經常和所學專業(yè)沒有任何關系”。
這其實就是該學院向工廠出賣廉價勞動力,并從中牟利。一位工廠員工向記者透露,勞務中介和學校都會從實習學生的身上抽取“人頭費”??磥?,這誘人的“人頭費”,才是“學院”強制學生去工廠“勞動實習”的強勁動力。
該學院這么搞法,將自己置于既違反法令法規(guī),又不仁不義的境地。榨取學生血汗錢,這樣的學校,這樣的老師不但應該受到譴責,還應該繩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