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錦南
有過兩次酒駕前科的他,不但沒認識到危害,反而在駕駛證吊銷期內(nèi)又醉駕。
近日,廈門交警支隊思明大隊梧村中隊在東浦路大厝山路路口攔查到一部小型汽車,該車駕駛?cè)它S某身上帶有酒味。(3月7日《海峽導(dǎo)報》)
黃某曾兩次撞到執(zhí)法“槍口”上,駕駛證都被吊銷了,但他還是在駕駛證吊銷期內(nèi)醉駕,這說明,此前的處罰并未讓他充分警醒。
類似于黃某這樣的駕駛員屢次出現(xiàn),表明僅靠現(xiàn)在的查處還不足以讓所有被處罰者意識到危害。筆者以為,查處當然必須,但同時是否還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讓他們通過體驗意識到危害。比如說,建立酒駕模擬體驗系統(tǒng),讓被查處的酒駕司機在體驗中深刻、直觀地感受到酒駕的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