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沛
酒后同伴提醒別開車,但女子不聽勸阻,還與同伴起爭執(zhí)。近日湖里區(qū)法院審理了這起危險駕駛案。(12月12日臺海網(wǎng))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僅是交通法規(guī),從自身安全考慮也應遵守才是。
可這位阿花(化名)偏偏要“魚和熊掌兼得”,朋友知道萬萬不可,千方百計阻擋不住,不得已甩了她一巴掌,大概以為可以讓她清醒過來。但這一巴掌反而激怒了她,下車與朋友動起手來!
這當然是酒惹的禍,但更是缺乏規(guī)則意識結出的苦果。朋友一巴掌沒有打醒這位阿花,但愿法律的“巴掌”能夠讓她清醒過來,否則,也許以后會付出更慘痛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