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政部統(tǒng)計,截至2018年8月底,全國共有農村留守兒童697萬人,與2016年首次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的數據902萬人相比,下降22.7%。然而,雖然總量有所下降,但規(guī)模依然可觀,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現象的關注和研究依然十分必要。
3月23日,中國農業(yè)大學人文與發(fā)展學院召開“農村留守人口:新問題、新特點、新行動”學術研討會,與會專家圍繞社會轉型過程中農村留守兒童現象出現的一些新問題、新特點進行了分析和歸納,以期建立新的研究主題和視角。
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呈現新變化新特點
“十多年來,農村留守兒童隨著我國社會變遷和社會結構轉型發(fā)生了一些結構性的變化。”中國農業(yè)大學人文與發(fā)展學院社會學系副教授潘璐指出,這其中最主要的變化就是農村人口流動與兒童留守的常態(tài)化。
基于村莊層面的實地研究,潘璐把這種常態(tài)化趨勢總結為四個主要特征:第一,農村勞動力流動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第二,農村兒童受人口流動的影響增強;第三,兒童留守具有長期性與低齡化特點;第四,留守兒童身份逐漸得到內化。
潘璐和團隊發(fā)現,留守兒童主要有三種流動方式,一是親子團聚性暑期短期流動,這在很多地方被稱為小春運。二是因農村教育上移、兒童進城上學所導致的周期性流動。三是在父母務工地有過生活和求學較長期的流動。“這三種方式,都對留守兒童接觸城市社會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潘璐認為。
調查中潘璐發(fā)現,有27.1%和14.8%的父親和母親在外務工時間超過10年,在外務工時間最長的時間達到31年,而被調查的兒童年齡平均在8歲左右,“這說明他們的父母外出過程非常長,他們的留守經歷也是長期性的。”
不僅如此,農村留守兒童的低齡化現象,在宏觀數據和在微觀研究中均有所驗證。“在村莊層面,可以看到有很多6個月甚至3個月左右就被留守在家里的非常低齡的留守兒童,很多留守兒童得不到母乳喂養(yǎng),很多留守老人照顧三五個低齡留守兒童。”潘璐說。
對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和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時,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老師呂利丹特別觀察了農村流動兒童的性別模式,她發(fā)現,在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中,父母帶孩子外出務工時,選擇男孩的偏好還很明顯,但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顯示,從全國來看,并沒有發(fā)現這樣的性別偏好。
“可能是因為這些家庭生育數量少了,也可能是因為這些遷移家庭的觀念發(fā)生了變化,所以男孩女孩都會愿意帶著。”為了進一步論證,呂利丹和團隊分性別查看了女孩和男孩分別參與的流動率,“兩個數字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在流動性上男孩女孩是一樣的。”
網絡媒體對留守兒童的影響加劇
在潘璐看來,目前留守兒童面臨的突出問題集中表現為教育上的困境,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二是農村教育上移加劇了學業(yè)風險,三是網絡媒體對留守兒童的影響加劇。
潘璐指出,家庭教育缺失首先表現為祖輩監(jiān)護人對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的有效性非常弱,同時外出父母與兒童的媒介化溝通缺少有質量的家庭教育,部分外出父母嚴重失責,未能履行撫養(yǎng)和教育義務。
通過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分析父母遷移對兒童的教育影響,呂利丹分別對比了父母遷移對子女入學率和畢業(yè)率兩個方面的影響,“在入學率方面,留守兒童的入學率明顯高于非留守兒童,在年齡越大的時候優(yōu)勢越明顯。但在畢業(yè)率方面,留守兒童畢業(yè)率要低于非留守兒童。”呂利丹認為,父母遷移給留守兒童帶來了更好的入學機會,但是卻很難較高質量的完成這樣的教育,由此可見留守給兒童的教育影響是負面的。
除了家庭和學校教育,潘璐指出,網絡媒體對兒童的影響也在不斷加大。“兒童們渴望從網絡的虛擬空間中尋求社會認同、情感撫慰和人生意義。”
完善家庭政策 重建家庭環(huán)境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問題,南京財經大學經濟學院老師呂文慧建議,一是提高農業(yè)勞動生產率,有效改善農民的經濟地位,有助于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返鄉(xiāng)就業(yè)。二是發(fā)展現代服務業(yè),帶動農民工返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三是就地城鎮(zhèn)化。政府應在資金、技術、管理要素方面向農村地區(qū)給予傾斜。
洛陽師范學院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聶飛則認為,首先應回歸家庭,“家庭作為重要的治理單元應該被納入國家治理環(huán)節(jié)中”。第二,要重視家庭價值理念轉變。他指出,近年來,在中央一號文件、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和政府工作報告中對家庭關注的比重都在加大,并反復提出建立農村留守群體的關愛服務體系,說明這一問題已經被國家認同并納入政策體系,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政策環(huán)境。在這一基礎上,聶飛建議,應重構家庭政策,通過家國責任分擔來解決家庭離散。
潘璐認為,當下,留守兒童問題的應對與緩解一方面需要建立和不斷完善社會政策的制度框架,明確留守兒童問題的核心表現,針對留守兒童群體的差異性需求整合國家、市場、企業(yè)、學校和社會的協(xié)同作用,重建兒童發(fā)展所必需的家庭和社區(qū)環(huán)境。另一方面,在發(fā)揮社會政策補充作用的同時,在鄉(xiāng)村振興的背景下,國家的發(fā)展政策更應針對留守人口問題的根源發(fā)力,從根本上維護農村家庭的完整性,保障鄉(xiāng)村人口的生計安全。(記者周韻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