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親書挽聯(lián)盛贊昔日“死對頭”
鄭成功和清廷是不共戴天的仇敵。然而,清康熙皇帝在鄭成功死后多年,卻親筆為他題寫挽聯(lián),盛贊其“海外孤忠”。
彭一萬介紹,鄭成功驅荷復臺后不久逝世。清廷為防止“反清復明”思想死灰復燃,多方壓制,稱“明鄭”為“偽鄭”,不準祭祀鄭成功父子。
但到了康熙三十八年(1699),鄭成功靈柩歸葬南安縣,康熙皇帝親書挽聯(lián)一副:“四鎮(zhèn)多二心,兩島屯師,敢向東南爭半壁;諸王無寸土,一隅抗志,方知海外有孤忠。”
上聯(lián)的意思是:清軍南下,明朝軍政大員各自臨難心變,鄭成功不屈不撓,囤兵廈門、金門堅持抗清,還曾率軍北伐,所向披靡,一舉包圍江寧(今南京),江南震動;下聯(lián)的意思是:隨著清軍推進,南明的幾個小朝廷相繼覆滅,鄭成功以臺灣為反清復明的基地,在狹小地域高尚其志,忠貞自持。
“對于清王朝而言,鄭成功是仇寇勁敵。康熙皇帝不愧英明之主,諒解鄭成功的各為其主,在挽聯(lián)中盛贊其‘孤忠’與業(yè)績,敬佩之心溢于言表。”彭老說。
從康熙皇帝親書的挽聯(lián)中,臺灣人民感覺到清廷對鄭成功的看法有所轉變,便建廟于郡治(今臺南)東安坊。到了乾隆中葉,情勢更加好轉,地方人士募款重修開山王廟,聯(lián)合附近六境的民眾,共奉香火。
清同治十三年(1874)十月,福建船政欽差大臣沈葆楨蒞臺之后,以“鄭氏明之孤臣,非國朝之亂賊”,與福建巡撫王凱泰等聯(lián)名上疏,奏請清廷賜號并建專祠祭祀。第二年(清光緒元年,1875),始獲禮部批準動工興建,并由皇帝賜頒“忠節(jié)”。
從此,由民間私祀進而為官方祀典了,臺灣人民得以一抒對于鄭成功崇拜的無上熱忱,每年正月十六都舉行大典。
荷蘭末代臺灣總督后人來祭拜
在臺灣,彭老通過現場、實物、圖片、資料等等,了解到一件更鮮為人知的軼事。
菲特列·揆一,原是瑞典貴族,受聘荷蘭東印度公司,是荷蘭最后一任駐臺總督,也就是鄭成功收復臺灣的對手。
鄭成功收復臺灣后,以德報怨,沒有將揆一殺掉,還讓他帶領荷蘭士兵乘船回國,供給足量糧食及船只,還給予維護海上安全的武器裝備,以保證平安到達。
揆一到達印尼,便被判終身監(jiān)禁,他在獄中寫完《被遺忘的臺灣》一書。1674年,在威廉三世特赦下,揆一乘船返回荷蘭,定居阿姆斯特丹直至逝世。
300多年后,揆一第十四代孫子麥可·揆一帶著妻子、女兒訪問臺南,祭拜國姓爺鄭成功,致贈一份《瑞典揆一家族圖騰》給鄭成功祖廟,一償累積十幾代的感恩夙愿。
“麥可·揆一感念鄭成功的寬宏大量,才能讓菲特列·揆一的子孫代代相傳,綿延了十幾代。”彭老介紹,到臺灣時麥可·揆一說他的心情既興奮又踏實,這個十幾代人念茲在茲的感恩夙愿,終于實現了。
彭老查閱菲特列·揆一的《被遺忘的臺灣》一書得知,作者對鄭成功驅荷復臺的事功,十分欽佩和感念,說鄭軍士兵勇猛無比,拼命前進。他將鄭成功比喻為荷蘭史上的英雄人物威廉王子和《荷馬史詩》中的安尼斯。
鄭成功的遺跡兩岸仍隨處可見
鄭成功,在臺灣威望很高,是百姓心目中的英雄、開臺王。而才到臺灣幾個月,鄭成功便去世了,但他在廈門卻活動了近20年,隨處可尋得他的“蹤影”。
鴻山,明末清初曾是鄭成功屯兵的山寨,叫嘉興寨。后人還在半山巨石上分別刻“延平郡王園”五個摩崖大字?,F辟為公園,四周遍種花木,石磴小路環(huán)繞峨巖峭壁和林蔭之中。
延平郡王祠,為拜謁鄭成功,由廈門民眾在鴻山建造,和著名的臺南市延平郡王祠同屬最早的一批延平郡王祠。2010年遷建落成,新的延平郡王祠基本保持了老建筑遺留下來的后殿和兩邊廂房的原貌。
演武場,鄭成功在這里練出了“鐵人軍”,西側的這條路被命名為“演武路”。昔日的演武場,就是現在廈門大學魯迅紀念館前的大操場。
在臺灣,民眾對鄭成功更是敬仰有加,尊稱他為“開臺圣王”及“臺灣祖”,并成為臺灣民間的保護神。
彭老在臺灣參訪時,看到臺灣各都市都有“成功路”、“延平路”;有50多處“延平郡王祠”、“開臺圣王廟”、“開山王廟”或“國姓爺廟”,連同其他兼奉國姓爺的寺廟,共有170多處。還有“鄭成功紀念館”、“鄭成功文物館”、成功中學、成功大學、成功橋,并有國姓村、國姓里、國姓埔、國姓井等地名,這些都是為了紀念鄭成功。
“臺灣出版了大量有關鄭成功的圖書,我手中就有十幾本,單單詩歌在千首以上,對聯(lián)在千副以上。”彭老說。
臺南市保存著許多與鄭成功有關的文物古跡,如鄭成功祖廟、赤崁樓、五妃廟、永華宮、延平郡王祠、寧靖王府邸、安平古堡、文廟、三老爺宮等。
延平郡王祠是臺灣最早也是最著名的紀念鄭成功的地方。起初因政治顧慮,稱為“開山王廟”。1874年,沈葆楨請命為鄭氏建祠,并題“明延平郡王祠”,成為官建廟宇。
“臺南市每年都在這里舉行‘鄭成功文化節(jié)’,并有隆重的春秋祭典儀式。人們認為,他傳奇的一生,足具臺灣開基祖的風骨。”彭老說。


 
          




